盐市城管〔2021〕18号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盐城市城管系统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常态
长效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盐城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盐办发〔2021〕1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盐城城管实际情况,现将《盐城市城管系统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创建三年行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常态长效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现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21年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结合盐城城管实际,制定《盐城市城管系统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建引领,以全民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精细城管、文明城管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高分高位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用高质量地创建工作,为盐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城管力量,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高分高位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要求,紧扣《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21年版)》,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各方合力,细化组织推进,确保全市城管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创建复评零失分,得高分。在全国文明城市复评中,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保持在97%以上,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率达到98%以上。具体为:
(一)公益宣传营造目标。继续对“道德模范一条街”、东进路公益灯箱和遮阳挡雨棚灯箱进行更新维护,循环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价值观、垃圾分类、诚信、关爱未成年人、文明行为等内容;利用楼宇亮化媒体屏播放宣传标语,组织协调广告企业及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发布创文公益广告,其中每块城市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滚动播放的时间间隔为60秒,商铺LED滚动屏创建内容超过1/3并持续保持。
(二)容貌秩序整治目标。积极开展市容提升行动,结合市容整治,对主要街道严重影响市容的建筑物进行整治出新,确保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飞线充电现象,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现象;各类广告设施标牌设置安全牢固,高度大小符合地方或行业标准;无未经批准的占道堆放、作业;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堆放、作业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时间占用,并做到整齐有序、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各类景观照明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符合规定,排列整齐,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标识、标线、导向标牌醒目,停放物理隔离设施完善,方便市民停车需求;加强共享单车投放、停车管理,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
(三)环卫质量提升目标。全面推进垃圾四分类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对主次干道、中转站、各类公厕及公交站台、果壳箱、遮阳挡雨棚等城市家具管护进行再巩固再提升;环卫保洁人员着装统一,车辆整洁,作业安全;主干道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杂物,道路无扬尘;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无溢、跑、冒、滴、漏现象;细化烟头拾捡专项考核标准,10米长道路或4个平方米路面范围内烟头存量不得超过2个,加大路面烟头拾捡、痰迹清除和犬粪清理力度;全市环卫作业清扫保洁率、生活垃圾收运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建成市粪污中心、厨余垃圾处置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等垃圾处理设施达标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公益宣传氛围营造专项行动。一是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协调商业街区、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做好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工作;二是及时更新市区“道德模范一条街”、遮阳挡雨棚灯箱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确保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文活动内容等公益广告发布比例不低于30%;三是与宣传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宣传主题与时间节点,并结合全市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开展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亮广中心、执法支队、宣教处、各县(市、区)城管局
(二)实施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专项整治。根据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分期分批推进店招标牌的整治,不断提升市区店招标牌设置品位。对照“十没有”“二十有”城市建管精细化标准,限期整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长期空置的户外广告,集中拆除一批不符合规划、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不断净化城市空间。同时,对广告拆除后的附着载体进行整饰美化。
责任单位:市容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亮广中心、各县(市、区)城管局
(三)组织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清查主次干道两侧、集贸市场等周边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各类占道的马路市场、夜宵排档,重点打击利用机动车辆占道经营行为;二是签订新一轮市容环卫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市容环卫责任区范围、市容环卫责任人、市容环卫责任内容,结合信用积分管理,规范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主动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自觉维护城市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容貌秩序,有效破解沿街门店、单位门前占道经营、车辆违停、乱堆乱放、乱扔烟头杂物等难题;三是联合相关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整治清理学校门前及周边各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违规宣传、车辆违停、噪声污染等违法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以实际行动关爱未成年人的学习成长;四是突出城市窗口市容管理,抓好高铁站、高速出入口、高架沿线、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城市地标建筑周边市容市貌常态化整治,打造更多的城市靓丽“迎宾馆”和“会客厅”,充分展示城市良好形象;五是加强停车秩序执法,拆除地锁,清除踏坡,改善停车条件,提高“警务通”查处机动车违停使用频率,继续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包括共享单车实施清拖,并依法实施处罚;六是深化市区“野广告”整治,加强与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市场监督、通信、街道(镇)、社区(村)的联动处置,采取“早清立面、日循环,夜清地面、日日清”的清除作业方式,确保全市容貌整洁干净;七是在全市再新建一批遮阳挡雨棚,为市民等红绿灯时遮阳挡雨。
责任单位:市容处、执法支队、亮广中心、各县(市、区)城管局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下发全市垃圾分类相关文件,健全完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以开展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工作为抓手,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二是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按照全覆盖保洁、网格化作业、精细化管理、全方位监管的工作要求,严格作业标准,科学配置管理力量,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实现全市区域道路高质量、高标准保洁;三是不断完善静脉产业园的功能,加快粪污中心项目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在大市区新建一批大型中转站,拆除老、破、小型中转站,同时强化公厕、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管护和消毒,保持设施完好清洁;五是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收运协议签约覆盖率,做到分类投放,专业收运,集中处置。加强收集、运输过程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收运行为,切实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厕所建设和改造,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责任单位:环境处、环卫处 、固管处、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管局
(五)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动综合整治,严格审批环节,全面审查工地出入口、消纳场所、运输车辆是否规范达标;强化出土源头管控,重点核查运行手续、净车出场、密闭运输、GPS运用、点火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市、区联合执法力度,严查重处未经核准处置、未密闭、带泥行使、抛撒滴漏等违法运输行为,保持城市道路常态整洁,实现无“黑车”运输、无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无违反审批时段运输、无违规改道运输、无车身不洁、无尾气排放超标、无超载超速、无随意倾倒、无污染城市道路、无有案不处的“十无目标”。
责任单位:环境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管局
(六)开展便民设施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对放心早餐、便民服务点的日常监管,严格限时限地规范经营,联合相关部门规范便民早餐点、修车补鞋点、邮政报刊亭经营行为,查处超时超范围经营;整顿亭容亭貌,清理亭身及周边环境;严控临时性占道宣传、占道促销许可,规范临时性占道施工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占用人行道的配电柜、弱电箱等固定设施进行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管局
(七)集中组织背街小巷市容秩序提升工程。打造背街小巷管理标杆。实施文明街巷创建工程,规划建设一批高颜值、群众欢迎的“文明小巷”“文化背街”,打造一批特色精品示范街。通过开展背街小巷整治达标行动,达到无私搭乱建、无破墙开店、无乱停车、无乱占道、无乱搭架空线、无外立面破损、无违规广告牌匾、无道路破损、无违规经营、无堆物堆料“十无”标准。开展背街小巷管理提升行动,达到卫生环境好、公共设施好、停车秩序好、社会风尚好、宣传氛围好“五好”标准。
责任单位:市容处、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管局
(八)开展公共文明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加强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做到主次干道、商业街区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严格落实禁烟规定,系统内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积极创建无烟机关、事业单位。制作城市管理方面公益视频、宣传短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交通工具、网络、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进一步提高公益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宣教处、系统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评中高分通过、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今后三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因此全市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强力推进,强化落实,用“绣花功夫”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创建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在三年的国家创文复评中继续保持城管“零失分”的佳绩。
(二)强化组织,精细实施。各单位要按照 “一把手负责制”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工作原则,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最新标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到工作不停、力度不变、经费不减,切实凝聚起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创建的强大合力。要层层签订常态长效工作责任状,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市创文办台账上报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创文相关活动,及时完善台账资料(正式发文、图片、说明报告等);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开展城管志愿者“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让广大市民全面了解城市管理新动向、新举措,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管理活动,共同做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创建工作。
(三)健全机制,严格督查。建立领导干部包保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包保相关路段,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迅速整改,要定期对全系统创文情况进行调研;城管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全员、全过程、全领域参与创文工作,在解决主干道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的同时,要深入背街小巷查找发现问题;建立健全创文问题发现机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要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督查,细化督查指标,责任到人;重视和加强一线环卫工人、一线执法队员、协管员巡查结果的考核力度,对责任心强,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协管员要及时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12345平台、数字城管投诉热线等反馈的问题,逐一下派,督促各单位问题迅速整改;建立健全创文问责机制,对局创文办巡查反馈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对所队和个人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在市级第三方测评中多次存在问题,以及国家、省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机关纪委要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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