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城管〔2019〕7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盐城市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7日
盐城市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三治三化”专项行动,彻底解决市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油烟扰民、污染环境的问题,根据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江苏省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建城管〔2019〕98号)要求,结合盐城市区实际,决定在市区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条线相关部门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的部署要求,适应新时代盐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依法依规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公园、绿地管护单位指定的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
到2020年底,实现露天焚烧行为彻底有效遏制,露天烧烤摊点进店规范经营,并全部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市容市貌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为城市建成区,重点管控区域包括:市区高速围合圈及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丰城区(由大丰区确定具体范围)。
重点整治以下8个方面内容:
(一)露天焚烧
1.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
2.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的行为。
3.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行为。
(二)露天烧烤
4.固定(沿街)门店烧烤出店占道经营的行为。
5.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广场、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无证摊点。
6.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集中疏导烧烤摊群。
7.景区、校区和企业园区等各类场所露天烧烤摊点。
8.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行为。
三、整治方法和工作措施
按照“市区联合、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市、区城管部门牵头,釆取“联合执法、分别处罚”的方法,采用“分类整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长效共治”的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摸底排查,掌握实情。在此前露天烧烤排档联合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对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易发生露天焚烧现象的区域和点位及露天烧烤固定门店和相关流动摊点分布情况、经营时间、规模现状等。要实施全时段、全地域动态监控,并建立管理台帐。通过排查掌握情况,为做好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开拓思路,分类整治。根据工作摸排情况,结合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执法管理现状,研究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一事一策、分类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对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要做好重点梳理,依法查处,并及时向市民群众反馈查处情况,对景区、校区和企业园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督促相关权属和管护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外部协调,实现共同治理。
(三)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城管、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注重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对固定门店和流动烧烤摊点经营户,采取轮岗巡查、定岗固守、集中检查等方式,宣传教育、规劝整改。对已集中疏导安置的烧烤摊(群),要统一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结合实际尽可能安置符合条件的流动烧烤点,做到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
(四)加强监管,源头管控。城管、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的重点区域和点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并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群众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对焚烧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和城市建成区落叶现象,要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严格依法执法的同时,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环卫保洁、收集、清运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烧烤固定门店和集中疏导的烧烤摊群,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民族宗教等部门进行全面规范,按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五)完善制度,长效治理。城管、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动态信息互通制度、重要事项督导检查制度、台账销号制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月报制度等。要充分利用全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数字化城管平台和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管控和处置效能。市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检查,实地指导查看制度建设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整改及落实情况等,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至2020年。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各地围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出台行动方案,完善组织领导架构,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内容、步骤、措施和要求等。
(二)摸排整改阶段(2019年6月至9月)。各地城管、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发放整治通告,边摸排边整治。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街道等建立协调机制,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对露天焚烧重点、难点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对露天烧烤摊点做好疏导、撤离安置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行动方案和统一部署,密切协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检查、错时执法、定岗固守等方式方法,开展常态化和不定期整治,杜绝露天焚烧,取缔露天烧烤,严查未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门店。
(四)巩固长效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后续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探索应用非接触式执法,提升日常巡查和行政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市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实施,组建市区联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联合整治小组召集人,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境监察局和各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合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城管执法支队,由市城管执法支队潘建华支队长、吕铁副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直属大队卞洪全大队长、市环境监察局蔡维成大队长等同志组成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联合执法、督查考核,以及全市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整治行动的统一调度。各县(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所在地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相应组建联合整治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联系人,按时报送整治情况。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城市建管精细化工作安排,强化统筹推进,并通过市污染防治指挥部、市创文指挥部、市区城管委办公室等高位协调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配合责任。城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查纠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和露天烧烤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露天焚烧(垃圾、落叶除外)的执法管理,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入室经营的烧烤门店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拒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烧烤门店及时予以行政处罚。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主动对接市场监管、民族宗教和公安部门,寻求支持配合;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提请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尤其要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强化社会宣传策划,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广播电视、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事例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对抗拒执法的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要用足用好法律依据,依法严肃查处,形成高压整治的工作态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时报送行动方案、工作进展和年度总结,及时总结推荐工作中经典案例、经验做法,2019年5月底前报送整治工作的职责部门、行动方案和联络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019年6月起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见附件2),年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孙东成
联系电话:86665707 86665700(传真)
电子邮箱:1693577559@qq.com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蔡维成
联系电话:88203794
电子邮箱:1136727150@qq.com
附件1
XXX市(县)专项整治行动职责部门分工及分管领导联络方式表(样表)
城 市 | 整治内容 | 职责部门 | 联 系 方 式 | ||||||
城市管理 | 生态环境 | 分管领导 | 联 络 员 | ||||||
盐城市 | 露天焚烧 | √ | 城市管理 | 姓 名 | …… | 城市管理 | 姓 名 |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 ||||||
露天烧烤 | √ | 生态环境 | 姓 名 | …… | 生态环境 | 姓 名 |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 ||||||
东台市 | 露天焚烧 | ||||||||
露天烧烤 | |||||||||
…… | 露天焚烧 | ||||||||
露天烧烤 | |||||||||
注:“职责部门”一栏,请根据各地人民政府“三定”方案和相关职责规定,在相应的部门中打“√”。
附件2
XXX市(县)专项整治行动月工作情况报表
城
市 | 排查问题情况 | 正在整治情况 | 完成整治情况 | ||||||||||||||||||||||||||||||
总数 | 类别数量 | 责任单位分布数量情况 | 总数 | 类别数量 | 总数 | 类别数量 | 责任单位分布数量情况 | ||||||||||||||||||||||||||
㈠ | ㈡ | ㈢ | ㈣ | ㈤ | ㈥ | ㈦ | ㈧ | 城市管理 | 生态环境 | 其它 | ㈠ | ㈡ | ㈢ | ㈣ | ㈤ | ㈥ | ㈦ | ㈧ | ㈠ | ㈡ | ㈢ | ㈣ | ㈤ | ㈥ | ㈦ | ㈧ | 城市管理 | 生态环境 | 其它 | ||||
填表说明:1. 此表由各市、县填写,请设区市统一汇总。 2.“类别数量”栏中,㈠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㈡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的行为;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行为;㈣固定(沿街)门店烧烤出店占道经营的行为;㈤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广场、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无证摊点;㈥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环保无烟净化设备的集中疏导烧烤摊群;㈦景区、校区和企业园区等各类场所露天烧烤摊点;㈧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行为。3.“责任单位分布数量情况”栏中,填写八项类别内容中由职责部门开展整治的数量。
抄送: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县(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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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
关联阅读:市城管局关于《盐城市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