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规模保持稳定。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89.1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4.8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68.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43.25万人,比上年增长1.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6.27%,比上年提高0.87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3.3‰,人口死亡率10.1‰。
居民收支平稳增长。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52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工资性收入21562元,增长7.2%;经营净收入8801元,增长4.9%;财产净收入2610元,增长3.4%;转移净收入8279元,增长6.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526元,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44元,增长7.0%。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63:1,比上年缩小0.02。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936元,比上年增长8.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884元,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856元,增长10.6%。
社会保障更趋完善。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2.7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12.08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15.95万人,其中职工医保人数173.18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9.07万人、124.7万人。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12.2万人,发放资金11.2亿元;实施临时救助2.27万人次,累计救助金3180万元。全市建有养老机构164家,机构养老床位35867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