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亚军、滕锦楠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亚军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滕锦楠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