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海龙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11:12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海龙同志任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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