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咨询市属国企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管理 |
| 内容 | 您好,咨询市属国企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内部审计发现重大风险问题,是否需要同步报送市国资委?审计整改台账、销号流程,国资委有没有统一模板或者销号标准?同一问题反复整改不到位,对应的监管措施是什么? |
| 办件编号 | LM20261072597 |
| 提交时间 | 2026-10-21 08:50:49 |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 回复单位 | 市国资委 |
| 回复日期 | 2026-10-21 09:07 |
| 内容回复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您向市长信箱咨询“市属国企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内部审计发现重大风险问题,是否需要同步报送市国资委?审计整改台账、销号流程,国资委有没有统一模板或者销号标准?同一问题反复整改不到位,对应的监管措施是什么?”问题收悉,编号:LM20261072597 ,现答复如下: 企业审计发现重大资产损失、重大风险隐患,按规定应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国资委对整改闭环有统一工作要求,台账、销号材料由各集团结合内审制度细化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国资委采取约谈负责人、考核扣分、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落实。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