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体工商户年报咨询 |
内容 | 请问一下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时间? |
办件编号 | LM20250159754 |
提交时间 | 2025-01-06 14:47:36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回复单位 | 市市监局 |
回复日期 | 2025-01-06 15:58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关于您咨询“请问一下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时间?”的来信,答复如下: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我局信用监督管理处,电话:0515-89029709。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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