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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保就医,医药费用报销文件查询
内容 母亲今年7月在乡镇卫生院住院1周,近日因身体不适,在东台市中医院住院,请问住院前门诊检查费用和住院费用如何报销?相关文件在哪查找?
办件编号 LM20241259015
提交时间 2024-12-10 09:51:03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4-12-12 17:08
内容回复

来信人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如何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同志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信访诉求

医疗费用如何报销且如何查找相关文件。

三、答复意见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通过电话0515-68000525联系当事人,告知根据《盐医保发[2020]73号》,在二级医疗机构或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次,符合范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当事人亲属在东台市中医院住院,该院属于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700元/次,符合范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根据《盐医保发[2019]107号》,普通门诊费用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范围部分报销30%,单日基金支付限额30元。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750元。《盐医保发[2020]73号》与《盐医保发[2019]107号》可在盐城医保局官方网站查找。对此,当事人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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