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财政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发布日期:2026-09-11 08:13 来源:盐阜大众报 字体:[ ]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克难奋进、实干争先,坚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提质效、惠民生、防风险上持续发力,推动盐城财政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优化收支管理

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统筹抓好收入组织、预算执行和资金调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抓实组织财政收入

坚持“实事求是,不收过头税”“助企纾困,应退尽退、应减尽减”“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收入组织原则,稳步均衡组织财政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平稳,增幅保持在合理区间。今年1至7月,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亿元,增长2.7%。

助企赋能培植财源

综合运用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全力支持全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发展,夯实财源基础。1至7月,全市23条重点产业链入库税收92.12亿元(全口径),占总税收22.1%,增长6.6%。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应享尽享、应退尽退,1至7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01亿元,积极助力企业发展。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

建立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本级财力为序的资金筹集机制,最大限度释放本级财力空间。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举办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班,今年以来已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38个,募集资金47.09亿元。

坚持过紧日子

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把有限财力更多用于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生所急。出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推动资产配置更加节约集约。严格财政投资评审,1至7月,全市财政评审调减金额11.81亿元,调减率9.57%,有效发挥了评审节支增效作用。

围绕中心大局

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

围绕重大战略、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优化财政资金投向,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今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6.03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可带动我市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消费超43.08亿元。市县财政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发放全品类文旅消费券和扩大汽车消费,进一步助推丰富消费场景、提升消费热度。

支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融合发展

今年全市安排涉企专项资金39.09亿元,其中现代产业培育等方面20.03亿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全市安排科技人才专项资金19.06亿元,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政策实施。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西伏河科创园创新能级提升。持续优化财政支持方式,2025年出台《市本级涉企专项资金直达快享机制管理办法(试行)》,深化财政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全市争取省以上财政资金14.14亿元,支持新建14.7万亩、改造40.89万亩高标准农田。组织盐都区成功申报2026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发挥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作用

用好入选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市县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撬动作用。今年1至7月,“小微贷”“苏科贷”等为全市1379户(次)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9.53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4343户(次)企业提供担保135.38亿元。

聚焦民生关切

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近年来,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均达80%,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确保“三保”保障到位

坚持“三保”首位度原则,实施市对县帮扶对区兜底、县镇级基本民生政策及工资发放统筹兜底两级统筹,严格市对县区“三保”财力、需求、预算三项审核,重抓资金流入、支出需求、库款余额、到位进度四点监测,确保“三保”足额保障。

保障经营主体稳就业

聚焦企业纾困、重点群体帮扶、技能提升和公共服务优化,大力支持稳就业工作。‌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至7月全市共减收企业失业保险4.42亿元,惠及企业6万家。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政策作用,1至6月全市共向8.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51亿元。

支持教育医疗事业发展

今年1至7月,全市教育支出99亿元,增长1.8%,医疗卫生支出72.1亿元,增长9.1%,教育医疗保障力度持续加大。持续推动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加快推进。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今年1至7月,市财政下达尊老金补助4760万元,提升高龄老人获得感;全市发放育儿补贴2.37亿元,惠及适龄婴幼儿7.68万人。今年,我市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70元。

突出改革赋能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深化财政科学管理,强化绩效约束和财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科学管理系统推进

我市全面实施11项财政科学管理改革,其中,健全预算管理链条为全省组长单位,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省试点地区;政府收入绩效管理被推荐为全国试点。坚持全市“一盘棋”推进,每项任务选择2至3个地区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形成市县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提升的财政科学管理工作格局。

预算管控全链闭环

实施事前项目内容、资金渠道“两项评估”,严审需求规模和投入必要性,防止超越财力盲目上项目。强化事中绩效目标完成度、预算资金执行率“两项监测”,及时预警纠偏,调整低效项目和年内难以支出的资金。加强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结果“两项应用”,建立“财会监督+绩效评价”预算跟踪监督机制,实现监督、评价、整改同步,与预算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坚持打破基数依赖,所有支出实施项目化管理,开展财力、政策、项目、标准、数量、预算6项评估。建立专项资金“保、压、清、调”机制,全面梳理政策和项目,清理到期失效、低效无效支出,整合方向领域相近的专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建成行政运行、城市运行、民生保障、基建项目四个重点领域预算支出标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新增政策、重大项目全部实行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将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等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优化的依据,促进财政资金与政策目标动态匹配。

财会监督常态长效

认真贯彻《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教育。建立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深化“纪巡审财”联动。聚焦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预算编制执行、重点项目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等领域集中发力,将各类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严防截留挪用、虚列支出。坚持“查、改、治、用”一体推进,建立问题动态管理清单,落实“挂号—建账—督促—销号”闭环管理,并将监督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直接挂钩。深化“人工智能+”应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数据比对、智能筛查和动态预警,推动财会监督向数字化、精准化转型。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保障。

抓实收支统筹管理,提升财政运行质效

抓实收入组织,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源结构分析,密切监测重点行业、企业、项目税收贡献,健全财税联动机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培植巩固税源财源,壮大财政实力;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和试点示范项目,拓宽收入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研究制定市本级过紧日子评估机制。

聚焦中心工作部署,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财政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加力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和“两新”政策实施,将资金精准配置于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和促进产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统筹用好政府债券、财政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有效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保障;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财政资源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投资、消费等政策协同,跟踪评估实施效果,提高政策精准性。

坚守为民服务初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将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注重投资于人,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财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提升教育办学质量和均衡水平;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普惠托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加大各类人才政策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健全民生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能

深化2.0版零基预算改革,坚持“支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推动资金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急需事项集中;强化绩效刚性约束,推进政府收入绩效管理试点,建立“一评多用”机制,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刚性挂钩;强化财会监督检查,聚焦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重点环节,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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