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周日“预约办”加窗服务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6-05-14 10:18 来源:市公安局办公室 字体:[ ]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周末办理个人车驾管业务的需求,自2026年5月10日起,开展周日“预约办窗口”服务,为亲临窗口办理本人相关业务的群众提供专门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二、业务范围

新车注册登记(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异地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临时号牌;车辆所有人变更联系方式;补、换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人变更联系方式。

三、办事须知

1、周日加窗服务仅限群众亲临办理本人业务。如本人无法亲临窗口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可选择工作日时间到窗口办理或选择网办。

2、周日前往窗口办理前,请通过0515-12123电话进行预约,接通后按“5”转接人工客服。开放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预约成功后将有短信提醒。

3、请在预约时段内前往窗口办理,主动出示预约成功短信。

四、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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