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2024-09-14 11:29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近年来,亭湖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不断激发沃野新活力,增添乡村全面振兴新动能。

龙头引领,增添产业强劲动能。通过政策扶持与市场导向并举,大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鼓励其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推动产学研合作以及产业模式创新,高品质打造粮食生产、生态果蔬种植、精深食品加工等众多农业领域的标杆性企业。此外,该区还深入挖掘本地资源优势,积极构建“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强化企业与农户的深入合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为农业发展增添强劲动能。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同步实施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与认定机制,构建层次分明、协同发展的企业梯队体系,全方位营造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优质环境。截至目前,全区已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6家、市级21家。

标杆示范,致力实现“攥指成拳”。高度重视农村专业合作社,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带动全区合作社整体水平的提升,涌现出丰溢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军杰辣椒购销专业合作社、树东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树立了标杆。持续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选择具有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特色农业产业,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和专业设备,探索“党组织+合作社+农民+N”的生产模式,培育出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农人”,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拓展农村就业空间。截至目前,全区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60家,各级示范社46家。

强化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整体规划、宣传引导、政策扶持等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良好,经营规模日趋上升,成为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力量。此外,该区在全省首家出台家庭农场主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市率先建成家庭农场服务管理数字化平台,去年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新增6家,新兴一家亲家庭农场等11个经营主体荣获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佳百示范”称号。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现有家庭农场总数1303家,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22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6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4家、区级示范家庭农场222家。

下一步,亭湖区将在市场向导、政府指导、政策引导“三轮驱动”下,继续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示范效应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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