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降雨期间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9-12 15:10 来源:市公安局办公室 字体:[ ]

近日,全市各地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给市民群众出行造成一定影响。为确保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更好维护市民群众切身利益,解除群众后顾之忧,盐城警方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不予处罚:

1、因强降雨导致地下车库出现漫水等情况,群众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将车辆违停在道路上的(但不得占用应急救援通道),不予处罚;

2、因强降雨造成道路积水、树木倒伏或遇到交通疏导分流,导致车辆闯红灯、违反禁令或指示标志标线的,不予处罚;

3、因车辆涉水导致车辆号牌丢失或遗失,在车辆号牌申领期间,不予处罚;

4、因通行路段严重积水,货车绕行导致驶入禁行区域的,不予处罚;

5、机动车驾驶人因主动避让救险救灾、医疗救护、紧急警情等特种车辆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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