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巩固降费减负政策

发布日期:2024-07-15 17:14 来源:大丰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近期,大丰区更新完善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截止2024年6月30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目录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共涉及12类26项收费,其中涉企收费共6类13项,内容包括各项收费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等。从2024年7月1日起,大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以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缴纳。新《收费目录》的公布将极大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透明度,方便各执收单位和广大群众及时查阅,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抵制乱收费的良好氛围,确保上级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大丰区做好新《收费目录》在本区域范围内的贯彻执行工作,并根据国家和省、市2024年7月1日以后新增、调整、取消收费项目的情况,做好收费项目动态管理工作,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收费目录》为依据,强化财政票据源头管控,对相关执收单位收费情况加强监管,确保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巩固降费减负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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