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亚军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滕锦楠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4-26338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6-05 |
文号 | 盐政人〔2024〕5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时效 | 有效 |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亚军、滕锦楠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亚军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滕锦楠同志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