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台市扎实推进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按照“由点到面、先易后难”原则,通过完善政策、推广经验和引导缴费等多措并举,实现了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镇区全覆盖。
完善政策,奠定坚实基础。为更好地推动和规范全市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印发《东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增加集体补助实施意见授权条款。根据授权条款,该市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来源、补助工作流程等内容。东台市城乡居保实施办法和集体补助实施意见的相继出台,为全市集体补助试点推广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
推广经验,形成示范效应。总结2023年度弶港镇巴斗村在盐城市率先完成试点全流程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推进会,广泛动员各镇区、村居积极参与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对建立集体补助机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予以适当激励,共同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制度在该市全面开花。
一村一策,激发缴费活力。各试点村居在制定具体集体补助实施方案时,结合本村实际,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高低、缴费时间早晚设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引导参保居民早缴费、高缴费,为全面提升城乡居保参保缴费质效注入了新的活力。以巴斗村为例,相较于上年度,其集体补助标准由个人缴费的20%提高至30%、补助上限由200元/人提高至600元/人;参保村民人均缴费水平由1095元提升至2372元,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人员比例由4.3%提升至78.4%。
目前,全市已有30家村居顺利完成当年度城乡居保集体补助缴费工作,覆盖了全市所有镇区,共计补助10063人、补助资金52.05万元。下一步,该市将按照省全面推动集体补助基本全覆盖的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城乡居保筹资机制,让这一政策能够惠及更多城乡参保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