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24-2673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4-11-02
文号 盐政规发〔2024〕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
时效 自2024年12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日

《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意见和专项政策》政策解读

1、问:《创新之核意见和专项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4年7月18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2024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2024年6月7日,盐城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勇当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碳路先锋”,推进盐南高新区“创新之核”建设,加快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创新能级提升。为深入贯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和推动盐南高新区打造全市“创新之核”,辐射带动全市创新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盐南高新区起草了《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意见和专项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2、问:《创新之核意见和专项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建设目标,主要说明支持盐南高新区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并提出彰显创新首位度、汇集创新主力军、增强创新辐射力、构建创新生态圈等4个方面具体工作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体制机制改革、平台载体提质、前沿科技突破、未来产业领航、创新主体裂变、创新要素汇聚、科创服务焕新、创新生态融合等8大行动、20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第三部分推进措施,明确了市级层面协同推进机制,以及创新之核资金投入、政策争取、尽职免责等保障措施。

《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专项政策》围绕重大研发平台建设、加大高校院所合作、建强公共服务平台、未来产业引领发展、构建新型产业空间、打造科创总部集群、加大离岸创新力度、推动创新场景应用、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加快科创基金配套、提升科创服务功能、创新生态环境优化等12个方面,明确了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具体政策。

3、问:《创新之核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方面有何创新举措?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机制创新:一是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创新之核建设需求,优化内设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推动机构和人员向科技创新、产业培育一线汇聚。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以事设岗、以岗定薪、以绩取酬,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二是运营机制创新。在全市率先推行科创园区“小管委+大公司”建管模式,“小管委”负责规划引领、要素配置、协调统筹等事项,“大公司”承担招商引资、基金创投、创新服务等市场化运营工作。三是投入机制创新。畅通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探索科创项目引投新机制。鼓励市属国有平台参与创新之核建设,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四是协同机制创新。围绕“盐南孵化、盐城转化”,建立市区共建、县区联动的协同机制,推动重大项目跨区域利益共享。

4、问:《创新之核意见》在勇当全省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碳路先锋”方面有何亮点工作?

以把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建成创新“核中之核”为战略牵引,创树盐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示范样板。一是布局建设“风光氢储碳海农”等七大科创中心,构建一家龙头企业牵引、一批大院大所合作、一串特色项目带动、一个产业联盟推进、一组技术平台支撑、一系列示范场景协同、一整套关键要素服务等“七个一”推进机制。二是引建标志性技术创新平台,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联合金风科技共建风力发电国创江苏分中心,争创国家能源海上风电实验室,支持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在盐南高新区重组省重点实验室。三是集聚高能级科创服务机构,设立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心、技术实训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5个,集聚技术研发、认证计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平台10家,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海洋可再生能源行业分中心建设运营。

5、问:《创新之核专项政策》对照现有政策有哪些突破性、首创性的支持内容?

主要从四个方面体现了先行先试、全市首创:一是加快构建新型产业空间,支持盐南高新区实施“产业上楼”,建设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按实际需求灵活确定项目容积率和建筑高度,混合配置生产加工、科技研发、仓储物流、公共配套等功能。二是鼓励加大离岸创新力度,支持盐南高新区与各县(市、区)合作建设“飞地园区”“伙伴园区”,形成的各类科创指标实行双算,各类统计指标按1:1列统。三是鼓励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支持全市科创人才在盐南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人才层次和科技贡献,最高给予20%的购房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人才载体平台,通过举荐制组建人才攻关联合体等方式引进领军人才(团队)。四是鼓励提升科创服务功能,支持盐南高新区建立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机制,规划集研发、设计、检测、中试、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性产业用地,对建设所需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指标,给予重点配套保障。

6、问:《创新之核专项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专项政策自2024年12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日;对照现有其他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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