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水土保持 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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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谈嘉宾:张勇 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访谈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5:00
  • 访谈地点: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室
  • 访谈摘要:水土保持是河湖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水土保持率常年稳定在99.85%。2022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2023年6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家和省委都对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综合效能,为推进美丽盐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10月9日(星期三)下午3:00,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勇将走进“在线访谈栏目”,向广大网友介绍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相关情况,并与网友互动交流,现场回答网友的提问,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主要介绍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相关情况。我们邀请到盐城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勇与大家在线交流。张局长,欢迎您!先请您跟我们的各位网友打个招呼。[2024-10-09 15:00:25 ]

[张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市水利局张勇,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进行交流。在此,我代表市水利局感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借助这个平台,恳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2024-10-09 15:01:22 ]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水土保持主要包含的内容以及我市水土保持的工作重心。[2024-10-09 15:02:18 ]

[张勇]: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因此,水土保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自然因素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二是对自然因素造成水土流失的治理;三是对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四是对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治理。[2024-10-09 15:05:04 ]

[张勇]:《盐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第三条强调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主要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等工作。[2024-10-09 15:08:10 ]

[主持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请问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2024-10-09 15:10:18 ]

[张勇]: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人类还包括一切动、植物赖以生存、繁衍、发展的物质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水土不保,人类何以生存和发展?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科学防治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有效保护水土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搞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2024-10-09 15:13:50 ]

[主持人]:为何称水土保持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24-10-09 15:16:37 ]

[张勇]:1993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针对我国人口众多、水土资源相对匮乏、水土流失问题比较严重的现实情况,而且,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经济的快速增长,水土流失和水土资源短缺的形势将更加严峻的客观形势,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2024-10-09 15:18:19 ]

[主持人]:水土流失容易造成哪些问题?[2024-10-09 15:21:38 ]

[张勇]: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水土流失会造成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农业生产力下降等问题,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24-10-09 15:23:38 ]

[张勇]:盐城市主要是废黄河、长江两大水系携带大量泥沙入海受海潮顶托沉积后形成的冲积平原,土壤易受降水冲刷发生水土流失。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生产建设项目的施工,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和监管措施,水土流失将会带来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水力侵蚀带走大量的土壤颗粒,使土层变薄甚至消失,导致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数量减少;二是水土流失改变了土壤成分,土壤中营养物质被径流带走,导致土壤综合生产能力降低;三是流失的泥沙淤积河道,导致河湖防洪和蓄水能力下降;四是土壤中残存的农药和化肥等面源污染物质通过径流进入水体,导致水质恶化;五是城镇建设扰动地表土层后缺少有效防护,造成扬尘和地下管网淤塞,加剧了雾霾天气和城镇内涝的危害程度。[2024-10-09 15:25:27 ]

[主持人]:我市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中坚持哪些工作原则?[2024-10-09 15:26:13 ]

[张勇]: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施策。围绕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的难点问题,聚焦水土保持功能提升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坚持全面谋划,创新工作机制,破除行业壁垒,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级,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充分考虑盐城地域特征和水土流失特点,紧密融合乡村振兴战略、海绵城市理念,不断强化与生态环境治理、幸福河湖建设等工作协同,建立严格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监管制度,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是坚持守正创新、示范引领。创新水土保持理念,深化水土保持制度改革,强化水土保持科技支撑,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效能,服务绿色生态之城、绿色制造之城、绿色能源之城、绿色宜居之城建设,展现“国际湿地、沿海绿城”的生态魅力、发展活力。[2024-10-09 15:27:59 ]

[主持人]:在水土保持规划预防方面,我市做了哪些工作?[2024-10-09 15:31:37 ]

[张勇]:为提升水土资源保护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我市在全域开展水土流失调查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并依据水土保持法和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制定完善了盐城版本的“一规划一制度一办法”,成为全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路线图。一是出台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2017年,市政府批复《盐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确定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目标,明确了总体布局、综合治理方案、监督管理体系以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二是印发《盐城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盐城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盐城市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制定《盐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2022年,颁布实施了《盐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规范了市、县(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的工作职责,为具体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行政依据。同时全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动态监管,全面掌握水土流失动态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结果为制定水土流失预警和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提供了详实依据,为切实“看住”人为水土流失提供有力保障。[2024-10-09 15:34:23 ]

[主持人]:我们知道做好水土保持要坚持预防监督与综合治理并重,那我市近年来在水土保持监管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呢?[2024-10-09 15:36:56 ]

[张勇]:针对水土流失存在人为性强、隐蔽性强、局部性强的特点,全市将管理重点放在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上,紧盯土方施工“取、用、存、弃”四个环节,整治“乱挖、乱填、乱堆、乱弃”四种施工乱象,规范弃土(石、渣)管理,减少因径流冲刷排入河道、管道的泥浆、渣土和建筑垃圾,降低对周边水系、排水管网的不良影响。一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常态化抽查机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分类技术要点,发挥水土保持方案源头把关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设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水土流失风险大的重点区域,扰动范围广的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建立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以国家和省级遥感监管为基本方式、日常监管为主要手段、重点监管为有效补充、信用监管为重要基础的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重点关注名单”制度。三是加强行业部门协同管理。发挥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深化“联审联批”“一网通办”等工作机制,推进立项审批、开工许可、监督管理、费源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共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落实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土保持的工作要求。四是压实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施工地表扰动,优化土方调配运转,全面落实表土资源保护、临时占地管控、取弃土管理、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2024-10-09 15:39:23 ]

[主持人]:我市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面有哪些举措?[2024-10-09 15:41:27 ]

[张勇]:我市以636个小流域为单位,采取工程、植物、耕作等各种措施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先后选取28个小流域、投入1.66亿元积极打造“小流域+”模式,推动水土流失治理与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等有机结合,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一是修复河湖水生态系统。结合生态河道、幸福河湖以及中小河流建设,实施河道、沟道等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以及河湖管护等,提升河湖及其周边生物多样性,打造安全畅通的河湖水系和亲水宜人的水美景观。二是治水保土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绿化美化。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美化,建设植物缓冲带,减少入河入湖泥沙水土流失。三是以水兴业助力乡村振兴。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一体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生态清洁小流域覆盖率。以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形成平原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典范。四是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结合市政排水、园林绿化建设等,采取植树、种草、固坡和雨水蓄渗等措施,减轻水土流失,防止雨水管网和河道淤积。科学合理采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组合系统,增加雨水渗滞、集蓄和利用,拦截泥沙,防止水土流失。[2024-10-09 15:44:24 ]

[主持人]:围绕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下阶段的工作重点任务是什么呢?[2024-10-09 15:45:14 ]

[张勇]: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工程,既包括外部要求与内在需求、方向目标路径,又包括监督治理监测、体制机制法治等水土保持工作的方方面面,使之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一是夯实监管责任。构建以水利为水土保持工作监管主体,多部门协同配合,共管、共治的水土保持监管新格局,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推动实现“管行业、管建设、管生产必须管水保”,切实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织密扎牢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管防护网。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打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通过信息共享,强化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协同高效堵塞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漏洞。三是推动信用联动惩处。以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为重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落地,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空间管控。配合开展全国和省级水土保持规划中期评估。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系统评估基础上,调整划定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区域划定,分区分类提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落实差别化管控要求。[2024-10-09 15:48:14 ]

[张勇]:到2025年,我市水土保持预防管理更加完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黄河故道高亢平原沙土区、沿海平原沙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水土保持率达99.85%。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制度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全市水土保持率达99.87%,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效益更加显现。[2024-10-09 15:49:49 ]

[主持人]:今天在线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其他没有来得及解答的问题,盐城市人民政府网将以“访谈回声”形式发布问题答复,希望大家继续关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2024-10-09 15: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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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回声
网友
公园是否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张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征占地面积在五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不满五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千立方米以上、不满五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满五千平方米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满一千立方米的,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等有关规定,您提到的公园若在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的,且符合上述要求,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网友
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降低或者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现在有哪些情形可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呢?
张勇

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七种情形。一是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防洪等工程项目的;二是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是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是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是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是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其它不在上述列举情形的均不能免征。


网友
领导,您好!根据2023年新发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我们这边有个项目监测和验收为同一个单位,为前期统一招标委托的,委托时间早于该办法发布。我想要了解:1、如果现在让这个单位开展验收工作,请问是否符合要求。2、这个的界定是以合同委托时间为准,还是项目验收报备的实际为准呢。
张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对上述单位此前(2023年3月1日)已签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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