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基层自然灾害能力防范应对能力,我市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通过开展农村基层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试点,初步探索建立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基层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精准传达至“最后一公里”,筑牢基层人民安全防线。
强化机制创新,完善预警体系。严格落实“每日三研判”制度,及时开展突发灾害和重要天气过程等应急加密会商,组织编制应急响应“一图一表”,积极推动全市“三个一”(一项应急联动机制、一个避险转移方案、一张风险隐患清单)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累计编发自然灾害分析形势报告5份,下发预警信息提示单36份,指导各地各部门高效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市应急管理局会同阜宁县研究出台《强对流天气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实施细则》,橙色预警每隔6小时至少开展1次工作调度,红色预警每隔3小时至少开展1次调度,跟踪掌握险情、灾情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推动实现“发布及时、叫醒精准、响应有效”。
强化临灾叫应,确保全面覆盖。优化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在灾害来临前30分钟,全过程持续性通过应急广播、手机短信、电视媒介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市、县、镇、村四级灾害信息员利用微信工作群、电话、敲门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所有群众,提醒群众及时做好临灾前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和避险转移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应急广播“大喇叭”平台作用,持续组织开展应急广播底数摸排和模拟播放,检验应急广播覆盖面和实际使用效果,推动预警信息“一竿子插到底”,目前全市镇、村已配备14850个应急广播喇叭、2933个应急广播音柱,实现预警信息覆盖到村、发布到户、传递到人。
强化包保责任,科学避险转移。制定《自然灾害避险转移“一对一”帮扶工作实施指南》,明确预警发布20分钟内完成部署安排,1小时内完成转移避险,确保转移工作高效有序。严格落实“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转移避险责任制,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村危房户等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灾害发生前“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今年9月份防范台风“贝碧嘉”“普拉桑”,全市各地共转移群众15853人,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