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延边州来盐返盐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2-03-02 23:00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日,吉林省新增本地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为延边州珲春市报告。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2月16日以来,有吉林延边州旅居史的人员,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2月16日以来,有吉林延边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需落实“14+7”管控措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2月16日以来有吉林延边珲春市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吉林延边州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1、3、7天各检测1次)。对2月16日以来有吉林延边州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市旅居,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四、自3月2日起,吉林省(不含涉疫地区)来盐返盐人员,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测温、查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过去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以及国家、省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日

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

(截至3月2日)

省份

重点关注城市

关注时间

是否含有中高风险地区

黑龙江省

黑河市

1月23日以来

鸡西市

2月8日以来

牡丹江市

2月14日以来

广东省

深圳市

1月26日以来

东莞市

2月10日以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2月10日以来

江苏省

苏州市

1月31日以来

云南省

红河州

2月3日以来

临沧市

2月11日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2月2日以来

包头市

2月3日以来

浙江省

绍兴市

2月15日以来


四川省

成都市

2月6日以来

湖北省

武汉市

2月8日以来

山西省

太原市

2月10日以来


天津市

空港经济区

2月13日以来

上海市

普陀区

2月15日以来

吉林省

延边州

2月16日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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