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盐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10:54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来(返)盐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盐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告。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第1天和第14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3天、第14天接受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是:观察场所必须满足隔离人员单独居住,单独卫生间,不得与他人同住。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通过“快捷通道”入境人员,严格实行28天闭环管理。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盐人员。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告。自来(返)盐当日起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集中隔离第1天和第14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第一条。

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盐人员

1.从省外返回我市农村地区的人员。需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告。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采取防护措施至指定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和第14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并接受村(社区)及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要求是:14天期间不聚集、不流动,要求其每日测量体温(早晚2次),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异常健康状况。

2.从省外返回我市城镇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所采取健康管理措施同“从省外返回我省农村地区的人员”。

3.从省外返回我市城镇地区的其他人员。体温无异常,“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未标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

四、省内从事高风险行业来(返)盐人员。省内范围涉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返)盐时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采取防护措施至指定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和第14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并接受村(社区)及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

五、省内低风险地区来(返)盐人员。体温无异常,“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未标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

六、来(返)盐人员登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掌握来(返)盐人员信息,方便来(返)盐人员登记,避免线下登记人员交叉感染风险,来(返)盐人员在来盐前主动登入“我的盐城”APP“返盐人员登记”模块进行登记报备,到盐后要服从当地政府的健康管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咨询。所有来(返)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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