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0-17616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08-11 | ||
| 文号 | 盐政办发〔2020〕3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文物,文化 | 时效 |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