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结合“法治阳光”专项行动,以“五个延伸”为服务手段,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强化为民、利民、便民工作措施,有效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向服务“三农”工作延伸。组织全市法援机构人员和法援志愿者,走村入户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十人以上的农民工维权案件主动进工地现场办公;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流动服务岗,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民工居住地、聚集地、施工地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
二是向服务城乡低收入人群延伸。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力度,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的企业下岗职工、小微企业职工、零就业家庭。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有重大支出的家庭,可酌情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是向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延伸。深入村(社区)、产业园区、工地等区域和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开展针对性的援助需求调查摸排,建立潜在受援人信息库。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将其掌握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等困难群体信息纳入信息库,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定期了解他们的需求,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四是向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延伸。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拆迁等重点领域问题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信息,一旦发现环境侵权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立即现场商讨解决方案,并委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提前介入,随时通报案件进展及处置情况。
五是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延伸。积极参与信访、涉法涉诉接待工作,解答上访群众的法律咨询。重点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定期形成舆情报告分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涉及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有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或激化为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按程序及时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的预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