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04-02424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4-08-16 00:00:00
文号 盐政办发〔2004〕10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计、妇女儿童 时效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重点人群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重点人群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十六日

                   盐城市重点人群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活动实施方案

    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我市近几年乙肝的发病率已上升为全市法定管理传染病的第3位,50岁以下的青壮年及学生成为乙肝高发人群,成人急性乙肝发病率有上升趋势。同时,据调查推算我市目前成人中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有68万之多。乙肝具有慢性迁延性及顽固性的特点,目前,全世界尚没有根治乙肝及其并发症的特效药物,唯一有效的措施是预防注射乙肝疫苗。除对所有新生儿实施免费乙肝疫苗接种外,对新生儿以外的重点人群进行乙肝疫苗接种是必不可少的预防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乙肝的流行,进一步推动我市乙肝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4年起,在全市50岁以下重点人群中开展乙肝感染状况筛查和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率要达到重点人群的85%以上,不低于全市人口的20%,并逐步形成对乙肝的筛查、补种或加强免疫制度。以有效控制我市乙型肝炎疫情,降低人群乙肝病毒携带水平。
    二、接种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常住人流动人口中的乙肝易感者均为接种对象。
    以下人群为重点接种对象:
    (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部队战士、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
     (三)各类高危人群(医务人员、服务行业人员、教师、保育员、市场营销人员、外来及经常外出的流动人员等);
     三、免疫程序遵循自愿接种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0-1-6程序”进行免疫。2004年于9-10月份接种第1针疫苗(0剂次)后,间隔1个月及6个月再各接种1针,共3针。为确保接种质量,本次接种对象中15岁以上人群选用20微克重组CHO基因乙肝疫苗接种,15岁以下的中小学生等人群选用10微克重组CHO基因乙肝疫苗接种。
    对接受乙肝疫苗接种的对象,接种前可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BsAg)检测,对HBsAg阴性者,如以往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者、免疫史不详者,按3针免疫程序接种。全程接种过乙肝疫苗者,一般认为保护时间可达10年以上。新生儿3针初免后,可在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时各加强一针。对各类乙肝高危人群应在全程免疫后复测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抗体滴度过低者应加强免疫,加强免疫只需接种1针乙肝疫苗;如乙肝病毒表面抗体阴性,可改用不同的乙肝疫苗或加大剂量重新进行1次(或两次)全程免疫。
    凡HBsAg检测阳性者,可不再进行乙肝疫苗接种。根据乙肝疫苗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也可不经HBsAg检测直接接种乙肝疫苗。
    要严格按照乙肝疫苗接种的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接种,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有效。凡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从事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疫苗时,应准备必要的急救药械,注意观察注射后有无严重的局部或全身反应,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
    四、疫苗管理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重点人群接种所用的乙肝疫苗由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按规定渠道采购,逐级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购进疫苗;违者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乙肝疫苗接种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不准擅自提价和搭车收费。为减轻在校学生负担,对学生接种收费应在统一零售价基础上,优惠10,6.五、组织实施(上)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控制乙肝对人群健康的危害,是各级政府应当承担的重要职责。市及各县(市、区)要成立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乙肝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评价和业务指导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级乙肝疫苗接种行动计划的制定、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乙肝疫苗接种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乙肝疫苗的供应和管理,乙肝感染情况监测及接种效果评价,处理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反应,检查督导辖区的接种工作,按时收集上报接种统计数据。
    (三)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动员教师、学生参加乙肝危害和防治知识的宣传,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乙肝疫苗接种,做好学生的组织、登记和宣传工作,并提供宽敞、洁净的接种场所。
    (四)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做好与卫生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乙肝疫苗接种工作。
    (五)广播、电视、报社等部门要大力宣传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与防治乙肝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对乙肝危害和开展乙肝疫苗接种的重要性认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印发宣传品、开辟卫生专栏、开展专家咨询和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和预防观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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