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05-02202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5-10-14 00:00:00
文号 盐政办发〔2005〕09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5年10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突破难点,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要求,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的指导意见》  (苏卫基妇[2005]4号)、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意见》(苏财社[2005]15号),结合我市近两年的运行实践,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管理工作,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工作
    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筹集标准,东台、大丰、盐都、亭湖可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射阳、建湖、阜宁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滨海、响水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执行。
    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筹集工作由各地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原则和程序,并确保当地农民的参合率在85%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参合农民资金筹集工作要创新运作机制,降低资金筹集成本,提高资金筹集效率。各地可以参照东台、大丰两地由当地财政所牵头负责一次性代收的做法,可以延用传统的由村干部、村压生登门收集的做法,也可以参考赣榆、阜宁两地采用“滚动式”筹资的做法。无论采取哪种办法,县(市、区)范围内必须统一,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不搞强迫命令。收费后必须开具由省财政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
    2006年度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原则上要在2005年12月20日前基本上缴到财政专户,严禁资金滞留在乡(镇)、村两级。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县(市、区)、乡(镇)经办机构工作经费要按规定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工作时序进度拨付到位,同时及时申报省、市补助资金,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03]65号)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财政专户财务管理制度。由县(市、区)财政局、合管办共同出具书面凭证,加盖双印鉴后才能动用基金,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的结余只能滚存,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挪用专项基金。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县(市、区)合管办每季度公示一次基佥使用情况,并定期向县(市、区)合管委、合监委汇报,  乡(镇)每个月公示一次结报情况。
    审计部门每年5月份前要对上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方案和结报办法
    要坚持以解决农民大额医疗费用为主和兼顾收益面的原则,补偿重点主要是住院治疗与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费用,即大病、重病和住院费用。科学合理地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内容、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办法,注重调查研究,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政策观念和原则性,使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10%以内。
    东台、大丰、盐都、亭湖的补偿封顶线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射阳,建湖、阜宁控制在2Z元以内,滨海、响水应控制在1.5万元以内;提倡将肿瘤,糖尿病、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和典型的地方病纳入门诊报销补偿范围,各地可以将产妇住院分娩纳入住院补偿内容。采用费用补偿控制等措施,让农民不出村.乡(镇)就能享受到适宜的卫生服务。
    各地要采取必要的办法和措施,加大结报补偿的力度,如期实现当年基金结余的控制目标。使用虚拟专用网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接,广泛实行网上结报,即时结报。已实行网上结报的单位,要巩固、完善,摸索提高,确保计算机功能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真实性。未实行网上直报的县(市、区),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全市11月底前全部实行网上直报的既定目标。年度基金结余较多的可以实行二次补偿,以减少过多的资金沉淀,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四、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
    要按照市编办、财政局、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盐卫基妇[2005]18号)精神,切实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机构管事、有人做事和有经费保障办事的问题,并保证人员结构合理,切实履行经办机构以监管为主的职能。合管办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学习、交流和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和规范的服务。
    五、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各地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同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农村卫生各项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和巩固乡(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定点医疗机构要实行挂牌服务,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织和管理机构,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建立和完善合作医疗组织实施及考核制度,并认真执行。设置醒目标志,将收费标准、用药目录、药品价格以及补偿内容、标准、比例、方法等内容张榜公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设立结报窗口,实现计算机管理,方便群众即时结报。认真执行非合作医疗规定用药事先告知制度。合管办要定期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考核,对违约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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