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国际老人节、省敬老日期间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让老年人过一个祥和、欢乐、温馨的节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六日
关于在国际老人节、省敬老日期间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的意见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8月)
今年10月1日是第15个国际老人节,10月11日(农历9月初9重阳节)是江苏省第18个敬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9周年。为开展好老年人节日期间的活动,使广大老年人愉快、健康地欢度节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宣传教育
在国际老人节和省敬老日期间,各地、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报纸、电视、画廊、黑板报、宣传车、横幅标语、影前幻灯等谋体,通过召开庆祝会、报告会、总结表彰会、座谈会、茶话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我市老龄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经验。按照今年老龄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敬老格言”的征集和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四象敬老”(子女对待父母要象爹娘老爱幼、媳妇对待公婆要象女儿孝父母、女婿对待岳父母要象儿子敬双亲、干群对待社会老人要象小辈尊长上)和“敬老爱老助老孝心工程”活动,进一步组织学生和青年职工“读敬老书、写敬老文、办敬老事、做敬老人”;对老干部、老英模、高龄老人及福利院(敬老院)老人进行走访慰问。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和爱好,安排一些有益健康、愉悦身心的文娱活动,并发动全社会积极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各项敬老活动落到实处
在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热潮,认真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以此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和老年人知法用法意识,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法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围绕老龄工作的重点和老年人关心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四为评说”(以老年人为主体,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以基层老龄组织为主角,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评说老年维权新特点、人伦道德新问题、家庭养老新情况、正反典型新事例)活动,对敬老养老的好子女、好媳妇、好女婿进行宣扬和表彰,依法查处歧视、虐待、侮辱、遗弃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安排好本单位和面上节日活动的同时,组织一次对《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盐政发\[1999\]174号)贯彻情况的督查,把老年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三、扎实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活动
各地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行百里程、登百姓门、为白发人”的“三百(白)”活动,深入实际,到老年人中去,对《关于印发农村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实施办法的通知》(盐老龄办[20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赡养老人协议书>签订工作的通知(盐老龄办[2005]2号)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切实把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和建立《赡养老人维权卡》工作作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一件大事、实事抓紧抓好。对特困老人、老伤残军人、五保老人和下岗职工家庭中的老人进行走访了解,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服务行业要根据各自特点,增设为老年人服务项目,为他们提供经济、适用、舒适、方便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为老年人的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条件,积极为他们预订下一年度《中国老年报》、《老年周报》、《乡土》(系省老龄办联办刊物)和《银潮》等老年报刊,作为一份节日礼物赠送给老年人,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
二○○五年九月六日
关于在国际老人节、省敬老日期间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的意见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8月)
今年10月1日是第15个国际老人节,10月11日(农历9月初9重阳节)是江苏省第18个敬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9周年。为开展好老年人节日期间的活动,使广大老年人愉快、健康地欢度节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宣传教育
在国际老人节和省敬老日期间,各地、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报纸、电视、画廊、黑板报、宣传车、横幅标语、影前幻灯等谋体,通过召开庆祝会、报告会、总结表彰会、座谈会、茶话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我市老龄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经验。按照今年老龄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敬老格言”的征集和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四象敬老”(子女对待父母要象爹娘老爱幼、媳妇对待公婆要象女儿孝父母、女婿对待岳父母要象儿子敬双亲、干群对待社会老人要象小辈尊长上)和“敬老爱老助老孝心工程”活动,进一步组织学生和青年职工“读敬老书、写敬老文、办敬老事、做敬老人”;对老干部、老英模、高龄老人及福利院(敬老院)老人进行走访慰问。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和爱好,安排一些有益健康、愉悦身心的文娱活动,并发动全社会积极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各项敬老活动落到实处
在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热潮,认真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以此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和老年人知法用法意识,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法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围绕老龄工作的重点和老年人关心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四为评说”(以老年人为主体,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以基层老龄组织为主角,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评说老年维权新特点、人伦道德新问题、家庭养老新情况、正反典型新事例)活动,对敬老养老的好子女、好媳妇、好女婿进行宣扬和表彰,依法查处歧视、虐待、侮辱、遗弃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安排好本单位和面上节日活动的同时,组织一次对《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盐政发\[1999\]174号)贯彻情况的督查,把老年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三、扎实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活动
各地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行百里程、登百姓门、为白发人”的“三百(白)”活动,深入实际,到老年人中去,对《关于印发农村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实施办法的通知》(盐老龄办[20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赡养老人协议书>签订工作的通知(盐老龄办[2005]2号)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切实把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和建立《赡养老人维权卡》工作作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一件大事、实事抓紧抓好。对特困老人、老伤残军人、五保老人和下岗职工家庭中的老人进行走访了解,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服务行业要根据各自特点,增设为老年人服务项目,为他们提供经济、适用、舒适、方便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为老年人的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条件,积极为他们预订下一年度《中国老年报》、《老年周报》、《乡土》(系省老龄办联办刊物)和《银潮》等老年报刊,作为一份节日礼物赠送给老年人,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
附件:
庆祝二○○五年国际老人节、省敬老日宣传口号
一、热烈庆祝第15个国际老人节。
二、热烈庆祝江苏省第18个敬老日。
三、做好老龄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四、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五、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自己。
六、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七、老年人的今天,是中青年人的明天和后天。
八、敬老光荣,不孝可耻。
九、树敬老之风,促社会文明。
十、人人支持老龄工作,个个关心老年人。
十一、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努力做好老龄工作。
十三、贯彻《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全面发展老龄事业。
庆祝二○○五年国际老人节、省敬老日宣传口号
一、热烈庆祝第15个国际老人节。
二、热烈庆祝江苏省第18个敬老日。
三、做好老龄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四、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五、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自己。
六、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七、老年人的今天,是中青年人的明天和后天。
八、敬老光荣,不孝可耻。
九、树敬老之风,促社会文明。
十、人人支持老龄工作,个个关心老年人。
十一、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努力做好老龄工作。
十三、贯彻《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全面发展老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