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市各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于广华同志任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韦宁同志任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肖长春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金春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戚曙光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列王锦胜同志后),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周忠同志任市交通局副局长;
文光明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列李榕同志后),免去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周晨曦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免去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计宏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朱崇法同志任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列卢峰同志后),免去市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花茂华同志任市文化局副局长,免去盐城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王和同志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荣乃顺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陈忱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免去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肖正海同志任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富春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列许安富同志后);
顾建林同志任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家仁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
朱为广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免去市商业银行副行长职务;
王瑾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列吕晓宁同志后), 免去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如华同志兼任市招商局局长;
王景浩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孙海良同志任市司法局督导员,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崇标同志任市财政局督导员,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振方同志任市国土局资源局督导员, 免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胡加宏同志任市建设局督导员,免去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吴金泉同志任市水利局督导员,免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徐明江同志任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督导员, 免去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钱志浩同志任市农机局督导员,免去市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友林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刚同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市招商局局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新民同志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伟宏同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启盛同志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桂英同志兼任的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晓祖同志兼任的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云华同志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职务。
经研究决定:
于广华同志任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韦宁同志任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肖长春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金春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戚曙光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列王锦胜同志后),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周忠同志任市交通局副局长;
文光明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列李榕同志后),免去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周晨曦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免去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计宏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朱崇法同志任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列卢峰同志后),免去市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花茂华同志任市文化局副局长,免去盐城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王和同志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荣乃顺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陈忱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免去市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肖正海同志任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富春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列许安富同志后);
顾建林同志任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家仁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
朱为广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免去市商业银行副行长职务;
王瑾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列吕晓宁同志后), 免去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如华同志兼任市招商局局长;
王景浩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孙海良同志任市司法局督导员,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崇标同志任市财政局督导员,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振方同志任市国土局资源局督导员, 免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胡加宏同志任市建设局督导员,免去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吴金泉同志任市水利局督导员,免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徐明江同志任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督导员, 免去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钱志浩同志任市农机局督导员,免去市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友林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刚同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市招商局局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新民同志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伟宏同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启盛同志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桂英同志兼任的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晓祖同志兼任的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云华同志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总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