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省产假新政策158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吗? |
内容 | 江苏省产假新政策158天,剖腹产额外加15天吗?包含法定节假日吗? |
办件编号 | LM20240453337 |
提交时间 | 2024-04-25 09:35:40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4-04-25 09:57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 您好! 您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第十三条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剖腹产是否难产应由医疗部门界定。 如您还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我局劳动关系处:0515-80500750。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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