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问孩子能否在幼儿园再留一年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的孩子是双胞胎,天生发育比同龄儿童迟缓一年左右,认知度跟不上同龄儿童,目前在幼儿园大班,小学学区在聚亨路小学,请问领导这种情况能不能在幼儿园再上一年大班,是否影响孩子以后小学的学习以及小升初,盼百忙之中回复为感! |
办件编号 | LM20240453066 |
提交时间 | 2024-04-15 16:39:25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回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回复日期 | 2024-04-16 14:59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同志:您好! 您向市长信箱发来“请问孩子能否在幼儿园再留一年 ”的信件,已收悉,详情回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第六条(招生要求)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建议您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教育局 2024年04月16日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