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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孩子能否在幼儿园再留一年
内容 领导您好!我的孩子是双胞胎,天生发育比同龄儿童迟缓一年左右,认知度跟不上同龄儿童,目前在幼儿园大班,小学学区在聚亨路小学,请问领导这种情况能不能在幼儿园再上一年大班,是否影响孩子以后小学的学习以及小升初,盼百忙之中回复为感!
办件编号 LM20240453066
提交时间 2024-04-15 16:39:25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回复单位 市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4-04-16 14:59
内容回复

来信人同志:您好!

您向市长信箱发来请问孩子能否在幼儿园再留一年 ”的信件,已收悉,详情回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第六条(招生要求)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建议您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教育局

2024年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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