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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工资该怎么要
内容 老板从去年12月到现在一分钱工资都没发过,找了各式各样的理由,今年过完年回来我们又找他要了几次,还是没发,我准备辞职,除了应该给我的工资以外,我是不是可以和他多要一个月的钱补偿找工作期间的损失?我在这家公司干了快7年,现在要个工资怎么这么难?我听说现在失业金涨了,交了6年保险能拿多少?
办件编号 RSJ20190300052
提交时间 2019-03-11 10:32:10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单位 市12333咨询中心
回复日期 2019-03-13 16:51
内容回复

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咨询的问题作出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确定工资支付周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二)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后结算并付清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相类似工资支付形式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约定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结算并付清。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工资

(五)建筑施工企业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实行分批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每半年至少结算一次并付清,第二年一月份上旬前结算并付清


上年度全年工资余额。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没有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此之前的工作日提前支付。


用人单位如有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12333按5号键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


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您的失业保险累计缴满1年以上,则可以合法享受失业金待遇。

根据我市申领失业金经办流程,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具有一定时限,失业人员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市直参保人员办理材料如下,以具体参保地为准:1.《职工失业登记审核备案表》(需由失业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本人档案(至少包括劳动合同、


《职工录用备案表》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件4、养老保险手册5、本人免冠2寸照片1张6、领取失业金人员须提供本人江


苏银行。

       具体以参保地为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


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


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从2018年7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为870元/月。从2018年8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


上限标准为18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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