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医保问题 |
内容 | 本年度已达到医保起付线,后续三甲医院门诊治疗过程中统筹报销了一部门,看到江苏医保云APP中有医保报销功能,点进去获取电子发票之后可以查到自己未报销的发票明细,请问这个是自费部分可以报销一点的意思吗? |
办件编号 | LM20240856530 |
提交时间 | 2024-08-28 17:06:43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回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4-08-30 10:30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同志: 您好,您想了解未报销的发票明细,自费部分是否可以报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加盐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信访诉求 本年度已达到医保起付线,后续三甲医院门诊治疗过程中统筹报销了一部分,看到江苏医保云APP中有医保报销功能,点进去获取电子发票之后可以查到自己未报销的发票明细,这个自费部分可以报销一点吗? 三、答复意见 1、“江苏医保云APP”应用是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为广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打造的“互联网+医保”惠民服务综合平台。其中“我要办”界面中的“医保报销”里,点进去获取电子发票之后可以查到自己在已开通电子票据的医院的费用发生情况。确有APP显示状态都是未报销的情况,已将情况上报省里。 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如发票已享受了医保待遇,不需再申请零星报销。如有疑问可咨询:0515-68603116。 2、盐城市医保中心亭湖分中心工作人员卞小林于2024年8月30日8点50分通过0515-68603123电话与市民取得联系,将相关情况向市民作了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联系人:卞小林 联系方式:68603116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