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盐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华明、副市长黄希别克·努尔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亚参加。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连续三年专题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接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提升年、攻坚年活动,进一步突出“极简、更优、赋能、精准”,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百千”行动、“一把手走流程、查实情、送政策、抓环境”活动,以更加过硬作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
《条例》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评价标准,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和法治环境,持续打造“盐诚办”营商环境品牌,为全市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王荣指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条例》实施将有效夯实营商环境法治基础、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协同,为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要持续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加强宣传引导,抓好贯彻执行,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活动现场设置宣传板,展示《条例》起草背景和亮点内容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和市发改委等部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