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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问答
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2.0版引进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待遇?
发布日期:2025-12-17 18:27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留盐补贴和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支持。

符合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符合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

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条件的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月、800元/月、600元/月,享受期不超过36个月。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补贴期限延长到5年。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技师班毕业生)和专科生(高级工班毕业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符合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享受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符合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放宽至4倍、3倍、2倍。

驻盐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在盐技工院校技师班应届毕业生)留盐就业创业,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

非盐城籍高校毕业生来盐就业创业,3年内给予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延长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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