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病种?如何申报认定?待遇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我言新闻
发布日期:2025-11-27 10:10
(1)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高血压病(高危以上)、糖尿病、溃疡性结肠炎、结核病(肺结核除外)、慢性肾小球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症、银屑病、冠心病、肺气肿、扩张型心肌病、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梗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共计15个病种。
(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如何申报:符合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至线下医保经办窗口或“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申请备案。也可至各地二级以上及精神类专科医疗机构申请认定,认定医师负责审核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病历资料等申报材料,对照认定标准提出认定意见,必要时也可要求参保人员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符合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条件的参保居民,可在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家定点就医。
(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偿和结算标准:享有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至选定的备案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病种治疗,刷卡结算时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其中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镇、街道医疗机构所属的延伸网点)、二级医疗机构(含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年度累计纳入补偿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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