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意见》《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的专项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
创新之核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和推动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盐南高新区”)打造全市创新之核,辐射带动全市创新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市域一体化”视野,以把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建成创新“核中之核”为战略牵引,到2028年,将盐南高新区建成具有全省首位度、长三角引领性和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之核”,为勇当全省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碳路先锋”提供坚实支撑。
——创新首位度全面彰显。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全面建成,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创成国家级;布局省级以上高能级研发平台5个,承担“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20个,形成标志性成果50项;在全省高新区综合排名持续进位。
——创新主力军全面汇集。新引进科技型企业和项目500个,创成省级以上孵化器和加速器15个;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5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15家,上市企业1家以上。
——创新辐射力全面增强。攻克全市产业关键核心技术100项,统筹各板块联合实施“拨投结合”项目50个;共建科创飞地载体50万平方米,推动异地加速项目80个;建成服务全市的科创资源对接枢纽、科技成果展示基地、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创新生态圈全面构建。集聚科创基金50支,基金规模突破300亿元,面向全市引投科技项目120个;引培创新人才5万名,向其他县(市、区)输送2万名;集聚品牌科技服务机构100家,面向全市提供科技服务产值超1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体制机制改革行动
1.深化高新园区体制改革。支持盐南高新区围绕创新之核建设需求,优化内设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推动机构和人员向科技创新、产业培育一线汇聚。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以事设岗、以岗定薪、以绩取酬,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在全市率先推行科创园区“小管委+大公司”建管模式,“小管委”负责规划引领、要素配置、协调统筹等事项,“大公司”承担招商引资、基金创投、创新服务等市场化运营工作。(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先行先试创新特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管理、成果转化、绩效分配等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畅通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探索科创项目引投新机制。围绕“盐南孵化、盐城转化”,建立市区共建、县区联动的协同机制,推动重大项目跨区域利益共享。鼓励市属国有平台参与创新之核建设,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推动科创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支持依法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平台载体提质行动
1.创树新质生产力示范样板。紧扣创新“核中之核”定位,加快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能级提升,布局建设“风光氢储碳海农”等七大科创中心,大力推进“1-10”产业前沿技术攻关和“10-100”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对照实体化、项目化、市场化要求,创新“基金+基地”“投资+招商”“房东+股东”“园区+社区”四轮驱动发展模式,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一家龙头企业牵引、一批大院大所合作、一串特色项目带动、一个产业联盟推进、一组技术平台支撑、一系列示范场景协同、一整套关键要素服务等“七个一”推进机制,集聚国家级科创中心3个,引进顶尖科学家团队10个。(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黄海金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建标志性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布局一批功能适配、服务高效的公共研发平台,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实现主导产业省级新研机构全覆盖。联合金风科技共建风力发电国创江苏分中心,争创国家能源海上风电实验室。支持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在盐南高新区重组省重点实验室。(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集聚高能级科创服务机构。聚焦全市产业创新需求,设立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心、技术实训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5个。紧扣主导产业关键领域,集聚技术研发、认证计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平台10家。放大市科创中心集聚效应,引进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品牌服务机构20家。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海洋可再生能源行业分中心建设运营。(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全域性孵化转化载体。加快大数据三期、高新技术创业园、环湖科创带等重点载体建设。推进综合孵化器专业化转型、垂直化发展,新增国家级孵化器5家。鼓励各县(市、区)在盐南高新区建设飞地孵化器,形成联动孵化机制,促进优质毕业企业在对口园区落地加速。发布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等地离岸科创中心共建清单,共享域外科创飞地成果。〔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前沿科技突破行动
1.攻关关键核心技术。面向国家战略任务和全市产业升级需求,编制实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先导性计划,每年发布技术攻关榜单不少于20项。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凝练需求、共同出资支持,推动解决产业“卡脖子”难题20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100项。综合利用政策、资金、平台等手段,支持链主企业牵头实施协同攻关项目50项。(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建技术创新联盟。联合高校院所、行业平台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通技术需求库、高校成果库、科研仪器库、专家人才库、基金匹配库等5大科技数据库。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市场渠道、集成创新、功能平台优势,组建创新联合体30个以上,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形式,合作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争取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未来产业领航行动
1.构建未来产业完整链条。围绕全市“3+X”未来产业培育体系,重点布局氢能、新型储能、智能计算等未来产业。氢能,加快低温液态、高压气态等氢气储运核心装备、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研发和制造。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电池核心材料、电芯系统研发和成果转化,开展“风光发电+氢储能”应用示范。智能计算,探索“绿能+储能+冷能”数据中心发展新模式,推进“东数海算”“东数绿算”海洋算力中心建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场景应用示范工程。围绕人工智能、智能计算、新型储能、绿电制氢、先进光伏、低空经济、循环制造、零碳负碳、智慧城市、文旅康养等10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打造各类应用场景100个,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示范应用1000项。依托“我的盐城”“城市驾驶舱”等平台,布局建设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全市数字化转型创新示范基地。(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主体裂变行动
1.培育高成长企业梯队。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加大科技计划、人才引进、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等方面支持力度,培育集聚创新型企业2000家。开展“高企倍增”三年行动,集成人才、金融、平台等要素,持续推动“小升高”“规转高”,力争国家高企总量突破400家。(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盐城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壮大领军型创新矩阵。建立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给予精准辅导,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10家。强化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科技型企业培育,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对拟上市“金种子”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创新之核企业上市。(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要素汇聚行动
1.增强招才引智合力。鼓励各县(市、区)在盐南高新区设立离岸研发机构,新引进全职人才的各项资助、补贴,由市、县(市、区)、盐南高新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支持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通过“举荐制”等方式引进领军人才(团队)。探索“关系在国企、工作在民企”等形式,推动优秀青年人才扎根实体经济。〔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集聚多元创新人才。依托“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创新柔性引才模式,通过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飞地”研发转化等途径,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盐南高新区打造产才融合创新平台,围绕全市产业创新需求建立创新之核人才库,市级科技、人才计划项目优先立项支持。推动校地建立长效合作,每年引进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00人。(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科创金融赋能。放大盐城金谷集聚效应,加快招引金融服务机构、股权投资企业、科技金融平台。合作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50支,每年面向全市引投科创项目30个。鼓励金融机构在盐南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完善“苏科贷”“积分贷”“高企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人行盐城市分行、黄海金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创服务焕新行动
1.加强政产学研合作。积极对接大院大所,每年专题开展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产学研活动10次以上。鼓励创新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共建一批开放性合作平台和人才站点。依托中科院电工所“创新使命”国际创新资源,导入海外专利转移中心、成果转化验证中心2家。(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苏南自主创新区,每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个。开展技术交易、技术转移、成果交流等综合科技服务,打造创新之核科技大市场。加快发展交易、经纪、评估等专业科技中介机构,做强科技服务业集群。(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盐知行”知识产权集聚区建设,打造面向盐城、辐射苏北的全产业链知识产权体系。组建江苏省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打造数字经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新高地。强化知识产权增信功能,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突破1亿元。(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生态融合行动
1.建优创新生态环境。支持盐南高新区采取盘活存量、改造新建、多元运营等方式,打造集研发、创业、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高能级科创综合体。统筹布局院士之家等新阵地,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加大市级以上教育、医疗、文旅等优质资源导入力度,打造一站式生活配套服务圈。(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造浓创新创业氛围。高标准举办可再生能源创新大会、西伏河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持续扩大创新之核影响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创新创业政策信息,做好政策宣讲和落实工作,选树宣传一批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崇尚创新、包容创新的舆论环境。(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创新之核建设推进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重大规划布局、重点项目引建、重要事项决策。市科技局负责协同各部门、各板块,研究推动科技创新、科技招商、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五年内,市本级安排财政资金5亿元,由盐南高新区统筹使用,支持创新之核科创载体、科研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内市本级再安排财政资金5亿元,专项支持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创新能级提升。
(三)争取政策支持。围绕科技成果、人才团队及基金设立等创新要素方面,强化厅市共建、院所合作,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市人才、发改、科技、工信、农业农村、资规、市场等部门加强项目整合策划,全力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支持。
(四)强化容错纠错。把握创新规律,弘扬创新精神,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鼓励盐南高新区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对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可予以免责。
关于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
创新之核的专项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合力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打造全市创新之核。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盐办字〔2024〕5号)等文件内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支持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引导全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在盐南高新区优先布局,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支持市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专项优先向盐南高新区倾斜,相关重大创新平台与全市重点产业链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通过“拨投结合”“赛马”等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条 鼓励加大高校院所合作。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强与全国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共建2-3所研究生院。支持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等驻盐高校与盐南高新区合作建设相关创新研究院。深化与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合作,加快全省高校院所大型仪器、科研资料、科研成果在盐南高新区共用共享,提高校地合作实质化水平。(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三条 支持建强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全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支持引导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工业设计、认证计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盐南高新区集聚建设,鼓励加大研发力度,对研发投入给予最高400万元支持。对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支持盐南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全市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根据服务成效,给予相关平台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的创新服务券补贴。(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条 鼓励未来产业引领发展。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可再生能源、机器人等主导产业,鼓励盐南高新区围绕氢能、新型储能、智能计算等前沿领域,打造全市未来产业先导区。发挥大数据产业先发优势,赋能全市主导产业“智改数转”,支持盐南高新区争创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五条 加快构建新型产业空间。支持盐南高新区实施“产业上楼”,建设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按实际需求灵活确定项目容积率和建筑高度,混合配置生产加工、科技研发、仓储物流、公共配套等功能;以“总成本+微利”的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量化销售,市工信、住建、资规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周期,实施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制。(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六条 支持打造科创总部集群。支持在盐南高新区南海未来城、西伏河科创城、高铁商务区等重点区域,集中打造全市科创企业总部集聚区,形成“一园一主题、一楼一总部”生态布局。对相关领军型、总部型科创企业在盐南高新区新建总部、办公、研发等载体的,根据项目品牌、投资规模、创新成果等要素,享受我市相关支持政策。(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七条 鼓励加大离岸创新力度。支持盐南高新区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建设离岸科创中心,年度绩效评价取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支持盐南高新区与各县(市、区)合作建设“飞地园区”“伙伴园区”,形成的各类科创指标实行双算,各类统计指标按1:1列统。支持各县(市、区)在盐南高新区开展离岸研发孵化,鼓励盐南高新区研发孵化成果向各县(市、区)转化加速,前三年形成的税收归属原县(市、区),其他各类指标双算。〔市科技局、盐城税务局、各县(市、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八条 推动创新场景加快应用。支持盐南高新区创新产品参与全市应用场景建设,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全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并积极推荐申报省首台(套)重大装备、省首版次软件、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内容的盐南高新区创新产品生产企业,依法给予价格扣除等支持政策。对盐南高新区在市内其他地区开发建设的应用场景,相关县(市、区)在用地供给、资源调配、政策许可等方面给予保障,对入选省级以上首版次软件、优秀产品或应用解决方案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九条 鼓励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对各县(市)引进,在盐南高新区开展离岸研发孵化的全职人才,由盐南高新区与招引单位共同申报,获得的各项资助、补贴等经费,按照“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全市科创人才在盐南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人才层次和科技贡献,最高给予20%的购房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人才载体平台,通过举荐制组建人才攻关联合体等方式引进领军人才(团队)。〔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十条 支持加快科创基金配套。支持整合现有或新设总规模50亿元创新之核发展专项基金,支持重大项目落地盐南高新区。市级相关投资基金优先支持盐南高新区,重点引投氢能、新型储能、智能计算等“3+X”未来前沿领域项目。支持引进域外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面向全市投资科创企业和项目。(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黄海金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十一条 鼓励提升科创服务功能。支持盐南高新区建立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机制,规划集研发、设计、检测、中试、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性产业用地,对建设所需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指标,给予重点配套保障。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引进培育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创业咨询、法律服务等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构建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科创服务体系。支持盐南高新区加快与市一院共建紧密型医联体,导入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在人才、技术、编制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统筹市区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盐南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和“盐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入学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推动创新生态环境优化。支持盐南高新区开展科创载体企业集群注册制度试点,放宽入驻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推行跨区域“一照多址”,打通研发孵化到加速转化快速通道,降低企业发展综合成本。支持盐南高新区重点科创项目列入市重大项目清单,通过强化政企互信、深化部门协作、实行提前介入、开展并联审批,确保“拿地即开工”。推动市级层面“水电气网视排水”联合办理,实现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产业、科技、人才等惠企政策“即申即办”“免申即享”。(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政策自2024年12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日;对照现有其他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