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盐城建设的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盐城建设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推进美丽盐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市域范例,结合盐城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质量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中走在前、做示范。“十四五”深入攻坚,到2025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美丽盐城建设成效显著。“十五五”巩固拓展,到2030年,绿色发展活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工作推进体系健全完备,主要领域美丽盐城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十六五”整体提升,到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盐城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绿色转型提升行动
1.加快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坚持绿色化、智能化、低碳化,培育新制造、新服务、新业态等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制定国际、国内领先的“领航标准”。有序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建设。积极推广绿色标识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全面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每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0家。推进公共领域电动化,提升绿色出行比例,促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3%以上,公交车、出租车、城市配送车辆、船舶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更新使用比例达90%以上。
2.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具有盐城特色的零碳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以新型电力系统为依托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变革,以重点产业链碳标识认证管理为抓手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高质量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深入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形成“1+1+N”政策体系。到2025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突破17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35%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3.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以上。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3.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开展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行循环生产方式,培育再制造产业,推进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动力电池等资源化利用,鼓励大丰港经开区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拓展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领域。推动闲置土地、低效厂房、空置楼宇清理,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数量不减、质量提升、生态改善、布局优化。
(二)实施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压降排放强度。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到2035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重要河湖保护治理,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稳妥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和农田退水、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开展新一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程,开展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总氮污染治理和入海排污口常态化巡查监测。加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到2035年,全市国考、省考、主要入海河流断面优III比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持续实现4个“100%”,近岸海水优良比例稳定达标。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预警。加强化工等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和建设用地用途变更联动监管,分类推进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和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安全回收利用。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4.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支持滨海沿海工业园、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省级“无废园区”。探索实施废盐、废酸、飞灰协同处置利用,打造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区域中心。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行业协同治理,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到2035年,“无废城市”全面建成,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5.筑牢环境安全风险防线。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完成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和重点园区(河流)应急防范工程建设,加快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重点园区和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落实全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要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健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处突能力。
(三)实施生态保护提升行动
1.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深入推进国土绿化,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优化农田林网结构布局。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公益林建设,落实公益林保护制度,逐步提升碳汇功能。到2025年,全市新造成片林不少于5万亩,沿海造林1万亩,农田林网控制面积28万亩、农田林网控制率维持93%以上,森林抚育面积不少于30万亩,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5%。
2.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开展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加大东部沿海、西部湖荡地区湿地保护力度,扩大湿地保护范围。加快滨海湿地修复恢复,开展珍禽保护区核心区滩涂侵蚀生态修复,推进射阳河口、斗龙港、川东港等生态修复试点建设。推动“生态岛”试验区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到2025年,自然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5%。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网络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监测与评估,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加强勺嘴鹬、小青脚鹬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管理、资源监测、科学研究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协调发展。严格落实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问题监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收集保存工作,实施互花米草治理专项行动。到2025年,互花米草扩散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成片分布区基本清除。
(四)实施美丽品牌提升行动
1.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一体谋划推进。优化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和管控,完善城市高品质绿色空间体系;完善功能配套,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做美城市环境,打造盐城特色城市风貌;提升治理效能,推进精细治理,确保城市安全;延续历史文脉,增强人文底蕴。推动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强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引导,探索构建生态宜居绿色低碳乡村建设框架体系,加强特色生态、村庄聚落、空间布局分析,培育一批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业态类型丰富、创新创业活跃的村镇,实现乡村绿色转型,着力打造现代化绿色低碳乡村建设沿海范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打好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3.开展示范创新实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及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活动,做优湿地景区,提升配套功能,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推动“生态+文旅+康养”融合,统筹推进生态风光带和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到2027年,建成区幸福河湖及美丽海湾建成率均达100%。
(五)实施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治理格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体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制度集成、机制创新。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和协作。
2.加强法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区域),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立法工作,积极参与区域(流域)性协同立法,联合攻关立法项目重难点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推广“不见面”环保信用修复。
3.加强能力建设。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基础能力、优化网络布局、加强科技赋能,加大大数据、遥感、无人机(船)等新技术手段运用,形成与环境治理需求相适应的监管能力,推行智慧环保体系,加强非现场执法。探索开展滩涂湿地碳监测,推进碳监测试点建设。
4.实施政策激励。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统筹专项资金推进美丽盐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规范引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善节能环保差别化价格机制,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改革,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
(六)实施生态素养提升行动
1.弘扬特色生态文化。推进“文化+生态”深度融合,聚焦文创产品开发、国际互动交流、大众科普体验等,建立宽领域、多层次、大纵深的品牌传播矩阵,提供更多生态文化元素。推进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带、特色文化街区等重点项目打造。加强城市肌理、传统建筑、古镇村落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2.构建多元参与体系。持续开展“美丽盐城,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生态文明相关内容列入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3.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主动参与全球生态治理话语体系构建,将全球滨海论坛打造成为由中国引领的全球滨海生态治理机制化国际平台。探索全球滨海湿地城市联盟建设路径,持续推动国际湿地保护和环黄海生态命运一体化建设。加强国内外重要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合作,提升世界遗产品牌全球知名度。科学制定世界遗产品牌管理办法,高质量传播品牌核心内容。
三、组织实施
美丽盐城建设工作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推进机制。研究建立美丽盐城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书面送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