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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发〔2024〕14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盐城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5-22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盐城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  

2024522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盐城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苏政发〔202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深入推进“四个三”工作布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以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10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万辆以上,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高,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市场份额显著增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编排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500个以上。聚焦机械、纺织、化工、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分产业制定出台焕新升级工作方案,开展老旧更新、产品提档、绿色转型、淘汰落后、布局优化五大行动,大力推动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光伏、动力电池等新兴优势产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推动工业流程优化升级,加大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聚焦纺织、机械、食品等传统行业,每个行业打造3-5家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引导企业实施产线、车间、工厂“步进式”改造,每年实施2000项“小快轻准”数字化改造项目。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支持企业实施“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打造一批省级以上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到2027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3.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实施产品设备能效普查,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推动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4.推动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对重点用能前30强企业开展节能诊断,“一企一策”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对标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开展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碳行动。每年实施30项以上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5.提升重点领域设备安全水平。推动3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完成固定式浇铸炉和钢丝绳深井提升系统装置设备更新改造,2家钢铁企业完成炼铁工序和煤气柜操作区操作系统更新改造,完成40家重点粉尘涉爆企业设施设备更新、20家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工艺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对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完成16家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47套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6.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大力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2027年累计完成464万千瓦。加快实施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变电站改造及可溯源绿电接入线路改造工程,到2027年完成投资6.72亿元。加快推进45万千瓦“小改大”升级、大丰实验风场等陆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超服役期限的光伏电站设备更新。(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7.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到2027年完成符合更新改造条件的市级及以下断面监测水站、大气监测站点的运维改造、设备更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8.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全市符合加装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数占比30%以上。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9.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实施热泵机组、冷水机组、散热器系统、空调系统、外墙(幕墙)、保温系统、照明系统等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0万平方米以上。(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10.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持续实施燃气管道等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重点支持城镇供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及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内环高架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11.推动消防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完善消防装备体系,推动市政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通信装备等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服役期满12年的专勤消防车和传统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更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按需配置一批道路深度保洁车和扫雪除冰装备。(盐城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12.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和移动警用装备升级替代项目建设,到2027年完成1857个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技防设施提档升级和9200台移动警用装备升级替代。推动快速路、无卡警灯控路口、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道路视频监控设备有序更新。(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四)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

13.加快运输车辆设备更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推进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2025年更新公交车辆100辆、电池30个,到2027年累计更新公交车电池260个,出租车行业新能源汽车占比超80%。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给予奖补,2027年底前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4.推动营运船舶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动纯电动、油电混合、燃料电池、LNG等动力船舶应用,到2027年累计新建营运船舶380艘、55万载重吨。(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15.推动港口设备更新。推进内河低压老旧岸电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盐城籍新建内河船舶(液货船除外)、江海直达船舶受电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鼓励新增和更换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到2026年,沿海港口绿色能源使用占比超过50%。(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五)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6.推动农机设备更新。落实国家和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扎实推进老旧农机报废。加大耕、种、管、收、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的推广应用,到2027年新增1.88万台(套)新型农业机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7.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鼓励各地开展老旧大棚设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畜禽养殖等方面设备更新,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8000亩,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3个,实施7.5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老旧渔船通导和安全装备更新,完成360艘以上渔船北斗终端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8.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以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为重点,更新置换一批先进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创星升级,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等,2024年更新置换651台(套)。(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9.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推动观光设备、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智能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

20.推动医疗卫生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医学设备(信息化设施)3.2万台(套)。鼓励市县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更新及设备改善、实施病房便利化、适老化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2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贯彻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对使用一定年限的车辆开展置换更新活动。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加快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市政车辆等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县城、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能源车桩比达到2:1。(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溯源管理。鼓励生产商﹑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等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研究发放电动车换新消费券。(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家电嘉年华消费促进活动,指导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推出满减促销、“三免服务三重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鼓励家电服务企业进社区下农村,完善农村家电销售与服务网络。(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组织开展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家装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家装消费券,因地制宜支持农村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家庭装修。(市商务局、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5.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回收网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布局。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加快发展“换新+回收”“送装+拆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强化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大重点设备回收力度。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代办注销等便捷服务。到2027年,报废汽车的规范化渠道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鼓励设立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检验和运输、再利用专业回收企业,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健全二手商品鉴定、评估等相关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动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推广汽车流通信息服务系统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普及应用。支持盐城综保区等开放平台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持续拓展海外市场。持续落实好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等优惠政策。(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盐城海关、盐城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业机器人等设备实施再制造,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制造企业,创建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推动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高值化部件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30.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深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在沿海地区布局一批退役动力电池和新能源装备回收利用项目,加大用地、能耗、污染物排放等要素保障,打造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31.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准入水平,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领跑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家电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强“双碳”技术标准攻关。研究制定沿海低(零)碳园区建设规范,打造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导则省级标准。开展光伏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试点,研究制定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规则。开展园区级电力碳排放因子核算研究,探索应用园区级电力碳排放因子核算园区碳排放。(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完善地方产品技术标准。围绕盐城产业特色,加快制定完善动力电池、储能、光伏、风电装备等产业发展急需标准。研究制定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相关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每年制(修)订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10个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牵头建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推动市县联动,加强跟踪督查,定期开展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地区、市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在国家和省相应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国家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市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做好现有资金政策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衔接配套,统筹用好补助资金、政府采购、财政贴息等多种工具,重点聚焦智能改造、节能降碳改造和安全设备等领域,对设备数字化改造、淘汰落后改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等项目给予补助,对符合要求的制造业相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税收金融支持。持续落实购置节能专用装备抵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优惠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盐城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领域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市县联动持续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消费促进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选树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大耐用消费品安全使用、以旧换新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4年盐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盐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2024年推进任务

牵头单位

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

工业

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

编排实施500万元以上“四新”技改项目624个,推动技改投资保持20%以上增长。

市工信局

2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实施2000项“小快轻准”数字化改造项目,创建省级智能工厂(车间)50家、国家智能工厂2家。

市工信局

3

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

聚焦157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推动电机、风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和改造提升。

市工信局

4

推动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

实施30项以上节能降碳重点项目。

市工信局

5

提升重点领域设备安全水平

完成16家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47套老旧装置更新改造。

市应急管理局

市工信局

6

能源

环境

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

完成264万千瓦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完成4项可溯源绿电网改造项目,年度投资7100万元。

市发改委

7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完成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排查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

8

建筑

市政

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

开展不少于100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完成加装电梯210部。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9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完成既有建筑改造面积(含公共机构)29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0

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

改造老旧燃气管道29.573公里(其中市政管道2.14公里、老旧庭院管道6.2公里,立管21.23公里),新改建供水管网65公里,排水管网105公里。

市住建局

11

推动消防环卫设施设备更新

推进服役期满12年的专勤消防车等更新,组织洗扫车、高压冲洗车、雾炮车、护栏清洗车等环卫装备更新。

盐城消防救援支队

市城管局

12

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完成1900台移动警用装备升级替代和454个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建设。

市公安局

13

交通

加快运输车辆设备更新

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110辆;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684辆。

市交通局

14

推动营运船舶设备更新

新建船舶93艘、13万载重吨。

市交通局

15

推动港口设备更新

推进内河低压老旧岸电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51套。

市交通局

16

农业

推动农机设备更新

更新老旧农机6000台。

市农业农村局

17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

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8000亩,实施7.5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完成360艘以上渔船北斗终端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3个。

市农业农村局

18

教育

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

更新置换先进教学仪器设备651台(套)。

市教育局

19

文旅

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

对设备老化、功能弱化的文旅设备,鼓励文旅企业及时更新。

市文广旅局

20

医疗

推动医疗卫生装备更新

更新医疗相关设备8000台(套)左右。

市卫健委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21

汽车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新增汽车上牌量10万辆,新增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3万个。

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

22

电动

自行车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23

家电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更新家电(含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等)50万台。

市商务局

24

家装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完成18750户农房改善。

市商务局

市住建局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5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全市实现回收报废机动车1.9万辆。

市商务局

26

加大重点设备回收力度

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27

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

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业务。

市商务局

28

推动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推广汽车流通信息服务系统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普及,争取达到90%的覆盖率。

市商务局

29

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贯彻落实工信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推动机床工具、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等领域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发展,年内完成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市工信局

30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69%

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31

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标准。国家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家电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

32

加强“双碳”技术标准攻关

研究制定光伏行业产品碳足迹认证,完成1-3个光伏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制定发布《沿海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起草江苏省(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导则省级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

33

完善地方产品技术标准

年内计划制(修)订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10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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