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01 08:51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2023年11月,我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是江苏省唯一试点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盐城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四个三”工作布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近)零碳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以新型电力系统为依托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变革,以重点产业链碳标识认证管理为抓手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高质量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在推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能源转型和促进绿色发展方面争做表率,为实现“30·60”目标贡献盐城方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初步展现现实模样,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突破17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3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产业发展取得关键突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率先实现,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并争取稳中有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全行业实现碳达峰,部分区域在碳中和领域取得进展。

四、主要任务

一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5年底,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50万千瓦左右,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列全球城市首位,打造世界海上风电之都,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65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71万千瓦左右,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较省平均水平下降10克/千瓦时左右。

二是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持续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深入挖掘各领域节能潜力,持续提升能效水平,不断提高重点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管理体系。

三是推动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到2025年,规上工业开票销售超1.1万亿元,规上服务业营收突破870亿元,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3%以上;(近)零碳产业园区试点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园区可溯源清洁低碳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能碳智慧管理平台、碳排放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近)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评价体系试行应用,(近)零碳工厂、建筑、交通等形成若干可观可感的应用场景;力争创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发展领军企业40家。推动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纺织等行业有序达峰。

四是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建立现代化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培育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培育创建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建设绿色产品“生产中心”。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废水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探索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动力电池等重点品种的综合利用,布局一批回收利用项目。

五是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

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25%。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增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水平在2020年的基础上再提升30%;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50%,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达3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达到8%以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9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5%。

六是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到2025年,盐城港“一港四区”大宗货物铁路和水运集疏港比例超过60%,全市水运和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比达60%左右,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达到5%,全市内河集装箱运量比2020年翻一番。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等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左右,城市物流配送更新车辆电动化比例力争突破60%。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3%以上。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

七是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5%。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着力建设蓝色碳汇生态功能区。开展森林、湿地、海洋等碳汇碳贮研究,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面推动东台市、大丰区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五、科技创新

一是攻关低碳负碳零碳技术

聚焦“5+2”新兴产业和23条产业链,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重点开展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新一代高效光伏电池、海上风电直流输电、海上风电耦合制氢、近海漂浮式光伏、节能环保、未来能源、环境治理修复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是强化低碳科技创新合作

加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投入,形成“本地+离岸研发”“域外创造+盐城制造”合作模式,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推进数字化技术,实现数字化、低碳化协同发展。

三是培育绿色低碳创新载体

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四级梯度培育行动,建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依托“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引进“双碳”关键行业、关键领域特需的高端人才。打造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建设风电、光伏、氢能、储能、零碳、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等7大科创中心,运用市场化方式在绿色低碳领域建设10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

四是完善绿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强化成果导向,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支持机制。围绕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广泛开展产学研活动,深化政府、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加快健全企业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六、政策创新

一是开展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以建立光伏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为基础,通过对光伏产业重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和标识认证,为光伏企业提供碳减排方案和政策、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应对欧美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引导产业链、供应链降碳增效,初步建立覆盖硅片、电池片、组件等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基础数据库。推动盐城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纳入国家级试点。

二是推进园区能碳管理平台建设

为了全面系统科学稳妥的推进碳排放监测、管理和控制,提高碳排放数据的精确度,开展能碳管理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实施相关建设任务,为开展(近)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园区产业低碳发展。

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积极开展园区级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绿色能源开发利用,通过强化智慧电网支撑,推进本地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探索新能源消纳方式创新等,切实提高全市可再生能源就地利用比例,促进区域内碳排放因子有效降低,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七、全民行动

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教育教学体系。组织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节能评选表彰,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二是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统筹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建设。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避免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

三是培育全民绿色消费理念

提高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纤维使用比例,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适度购买衣物。深入开展“光盘行动”等粮食节约行动。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制定大型活动绿色低碳展演指南。制定发布绿色旅游消费公约或指南。

四是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推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等全流程实施工艺技术革新。引导企业将双碳工作纳入其战略发展规划,鼓励重点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一企一策”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督促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按照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公布碳排放信息。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要素保障

加大金融支持

严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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