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