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2 09:49 来源:大丰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邮编:224100,电话:0515-838183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盐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工作进展和政策意图,切实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主动公开效果持续提升。2023年,我区加大区委、区政府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规范有序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明确主办单位管理职责、信息发布和运维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信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万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937条,发布解读信息17条;开展意见征集21个,互动访谈11期,网上直播3个;制作专题5个。向盐城市政府网站报送县区动态、调查征集、专题专栏等各类信息被采用391条,得分2062分。“幸福大丰”粉丝160多万,发布微博2436条,完成原创采编68条,短视频产品28条,新媒体平台互动120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统一规范。2023年,大丰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3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已办结451件,34件流转至下年度办理。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中,予以公开142件,部分公开59件,不予公开14件,无法提供187件,不予处理23件,其他处理26件。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不断完善,答复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答复质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落细落实。常态化更新政策文件数据库,持续进行重要政策文件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确保政策文件准确性、完整性,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实时更新全区行政机关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1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各栏目信息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重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继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融合,推进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

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加强平台维护管理,进一步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功能设置,提升政府网站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开展动态监测,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及时更新、畅通互动回应功能,关停注销账号4个;对各类监测问题,要求各单位有效整改并跟踪复测;新媒体运营更加规范有序,质量显著提升。

五是监督保障强力有序。强化对政务公开事项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通报结合,委托第三方开展定期检测,同时安排专人对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咨询留言处理等进行日常巡检、抽检,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平台,及时发布公开工作新要求,指导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对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评估,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科学高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5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9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6442

行政强制

59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9

24

0

0

0

0

4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3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6

6

0

0

0

0

1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3

6

0

0

0

0

5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3

12

0

0

0

0

18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

2

0

0

0

0

16

2.重复申请

6

1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424

27

0

0

0

0

4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4

0

0

0

0

0

3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9

3

0

18

6

1

1

5

13

2

0

1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结合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栏目,细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督促区各单位严格对照目录标准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动态公开办理状态、办理时间等办事服务全流程全节点政务信息,营造公开透明政务服务环境。二是优化政策发布解读。完善政策发布的意见征集、内容审核机制,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解读全过程管理,以及政策发布后的延伸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积极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数量,满足企业群众政策需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强化依申请工作指导力度。通过强规范、重培训、优平台等方式综合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综合运用专题授课、编印工作手册等多种手段,增强业务培训实效。针对涉及单位多的疑难申请召集会商,进行集中指导,利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有效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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