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科创飞地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21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功能定位

科创飞地是我市各级政府、园区、企业等(以下简称飞出地)结合自身需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到域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以下简称飞入地)独立或联合设立的离岸孵化、离岸研发、协同创新等跨区域创新创业平台。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盐城(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科创中心打造成科技创新“引进来”的重要窗口,在域外建成科创飞地30个,新增入驻企业和项目600个,落地盐城的企业和项目350个,建成飞地内离岸研发机构60个,引进高层次人才300人以上。

三、重点任务

支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联合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打造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等地盐城离岸科创中心。鼓励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创新资源密集的地区,通过多种方式设立科创飞地。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重大科创载体以自建、参股等多种方式在域外设立科创飞地。

四、高效导入优质创新资源

广泛征集飞入地科研成果和飞出地企业技术需求,引导飞出地企业和相关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南北结对帮扶共建,支持大丰、滨海、阜宁等地加快常盐科创飞地建设,促进常盐两地创新要素开放共享。加强与先进创新型国家的科技合作,鼓励与全球一流的企业、高校院所建设创新孵化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海外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

五、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充分发挥科创飞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源头管道作用,各地每年举办科技招商推介活动和产学研对接活动不少于3场次。持续举办中国盐城创新创业大赛市外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专场赛,积极承办中国创新挑战赛等国家级、省级科创赛事。鼓励和支持飞出地科创载体等社会化力量到飞入地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六、扩大科技金融支持覆盖面

发挥市科创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以基金招商方式促进项目和企业落户盐城。鼓励各地探索设立跨区域创新引导基金,联合飞入地载体运营主体合作设立天使资金、风险投资基金,以“房东+股东”的模式建设运营科创飞地。扩大科技贷款覆盖范围,科创飞地企业视同市内企业享受“苏科贷”、“苏微贷”等科技信贷支持。

七、政策支持

我市产业、财税、投融资、科技、人才等各类政策延伸覆盖到科创飞地,入驻企业按有关规定同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科创飞地入驻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市级科技项目择优予以支持。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良好等次的科创飞地,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以市政府名义承办国家、省、市科技创业大赛和市科技招商推介活动的单位,市财政最高补贴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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