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21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促进创新链、产业链相互融合、协同升级,市政府制定《盐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分别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400家、500家,到“十四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0家,通过评估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或独角兽企业分别达100家、50家、10家以上,省级以上孵化载体力争达100家,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及人才站点300家以上。

2、科创项目招商引资的计划是什么?

将科技招商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形成方式灵活、运转高效、重点突出的科技招商工作机制,加快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科技招商队伍。突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围绕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招引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项目,鼓励同步引进研发机构、配备科技人员,年度招引重大产业项目中科技型项目占比不低于40%。积极招引符合高新技术领域方向、有科技人员的科技企业,引导主体不符合高企认定领域或关键指标达不到高企评定标准的企业将适宜业务板块剥离,单独注册成立新的科技企业,全市每年新招引或设立科技企业不少于1000家。

3、行动计划在知识产权方面有哪些措施?

加大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引进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围绕主要产品实施专利申请,或引进优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形成高价值专利。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产业专利分析,以市场为导向实施专利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基础库企业实现每年专利申请全覆盖,培育库、高企库企业每年申请不少于5件知识产权并实现发明专利引进或申请全覆盖。对培育库、高企库企业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预审相关规定的,鼓励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共同帮助企业缩短审查周期。到2025年,培育库、高企库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覆盖率达80%。鼓励企业积极争创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制订。支持企业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推动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设。

4、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激励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和盐城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盐政发〔2021〕19号)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的奖励事项。同时,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市外高企重新申报获批的参照首次认定高企给予奖励。突出载体产出导向,孵化器、加速器年新增20家以上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奖励孵化器、加速器10万元;在孵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每家最高10万元的标准奖励孵化器、加速器。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对当年服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且申报通过率高、服务质量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市财政最高奖励10万元。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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