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4 17:3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依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整合优化规则,经过多轮调研、论证和完善,逐级上报省、国家论证与审核后,形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通过国家、省专班技术审核。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现将盐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整合优化前,盐城市共有10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64796.91公顷,包含2个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3个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整合优化过程中,依据调整规则,合并1个自然保护地,撤销1个自然保护地,新建1个保护地,调出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人工集体商品林等58712.15公顷,新增调入67502.84公顷,合并交叉重叠面积1346.06公顷。整合优化后盐城市共有9个自然保护地,面积272241.54公顷,包含2个自然保护区、4个森林公园、3个湿地公园。(具体见整合优化后盐城市自然保护地名录)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3月30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联系地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24000);

联系电话:19952905800;

电子邮箱:2415832342@qq.com。

特此公示。

整合优化后盐城市自然保护地名录.doc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