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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亚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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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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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戚太龙
文字实录
张亚钊:各位同志、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长期以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期,针对盐城房地产市场情况,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为更好地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扎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安排了四个部门和单位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首先,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源同志为大家作政策解读。
刘源: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近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促市场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以下简称《提品质措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今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以来,国家多部门和城市密集出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房地产市场恢复情况尚不及预期。根据省政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要求,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低位运行现状,我局认真梳理各地已出台政策,会同市自规局、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在落实上级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促市场措施》《提品质措施》两个政策文件,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特色亮点及主要内容
本次房地产调控措施分为两个文件,一个是《促市场措施》,一个是《提品质措施》,共8+6,14条,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针对性强”。一方面,针对不同群体对象实施精准政策措施。《促市场措施》主要面向需求端购房者,《提品质措施》主要面向企业端。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时间段分类调控。《促市场措施》主要从短期内通过购房补贴和补助加大去库存力度,集中提振信心,助推今年年底及春节期间住房需求的释放;《提品质措施》主要从中长期角度出发,长期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品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是突出“含金量高”。本次政策措施中,面向个人提出了三类购房补贴。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参加单个楼盘团购(拼团)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30%的购房补贴,也就是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并且参加单个楼盘团购10套(含)以上的个人,可以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130%的购房补贴。面向企业也提出了三类购房补贴和补助。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企业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也就是说,企业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非住宅用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若企业团购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并给予团购新房所缴纳房产税5年购房补助。
三是突出“覆盖面广”。本次两个政策措施中,涵盖了需求端、供应端、金融端、企业端、服务端等多方面内容。需求端通过实施购房补贴、企业团购补助、支持“换新购”、调整安置房房源筹集和结算方式、发展租赁市场、鼓励各区和市国有企业收购存量新房和旧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方面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联动一二手房市场,增强市民购房信心;供应端通过优化土地供应、提高改善型住宅用地比例和产品品质、优化规划设计、制定出台高品质住区的指引、导则、实施意见等方面提升产品品质;金融端通过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重点监管资金、阶段性缓缴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发企业在项目融资上给予支持等方面合理减轻开发企业资金负担,支持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企业端通过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城市更新,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现房销售,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强化房地产行业自律,稳定市场预期;服务端通过持续优化“多审合一”、“提前服务”等工作机制,优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持续优化公积金政策,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等方面,提升房屋交易便利水平,加大为开发企业服务力度。
三、保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动政策落实。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全力抓好组织实施,让广大老百姓和房地产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重点做好购房补贴和补助发放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指导各地结合春节等节假日推出各类促消费措施,通过购房团购、各地联动举办“房展会”以及“卖旧换新”等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持续开展自媒体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发挥官媒和自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市场预期,严厉打击不实舆情,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张亚钊:现在,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戚太龙同志为大家作政策解读。
戚太龙: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借此机会,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今天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中涉及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主要政策作一介绍。
首先,介绍《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有关情况。
文件中第六条明确:优化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土地上市节奏,收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合理满足改善性住宅用地需求,推动配套成熟优质地块上市。加快已出让地块周边托幼养老、教育医疗、道路交通、商业网点、公共场馆、社区服务、园林绿化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建设。主要目的就是针对市区房地产市场现状,进一步减少刚需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市场刚性需求的住房以消化存量土地为主;同时为满足改善性需求,重点推出地块位置较好、周边配套齐全的小而优、小而美的地块,鼓励开发企业丰富住宅产品类型,满足市场升级需求。
第七条明确: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完善存量房网签制度,优化房产交易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积极服务于市场主体需求,降低交易成本,简化过户流程,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主动调整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增加“带押过户”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三合一”组合登记业务类型,为存量房交易、夫妻析产、继承以及企业不动产转移、法拍房过户等全方位提供“带押过户”服务。在依托银行内部账户实现交易资金监管的基础上,推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高效运行,实现“公证提存”作为“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的补充,全面保障“带押过户”特别是跨行“带押过户”交易资金安全。截至目前,市区22家商业银行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带押过户”业务,全面开展“带押过户”业务。
下面,介绍《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有关情况。
文件第一条明确:优化规划设计。允许开发企业在不改变原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优化规划建设方案,调整住房套型结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手续,方案调整须征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经依法批准后实施。这一条主要是针对存量土地,支持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对原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优化,但是这项政策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规划方案优化调整不得改变原出让条件,二是规划方案变更需要履行公示程序,其中涉及业主权利的,还应当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此外,我们鼓励新摘牌地块建设新型绿色住宅,在容积率计算规则上作了突破,明确在建筑主体结构外设置有围护设施且上空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度的绿化平台(平台、露台),可不计入容积率。
第二条明确:提高改善型住宅用地比例和产品品质。降低住宅用地开发强度,对高品质住宅项目优化绿地率、建筑密度、层高、地下空间等规划条件设计,提升居住小区和商品住宅品质。实行住宅地块预申请制度,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地块规划条件可实行“定制式”。这一条主要是针对新入市地块,为鼓励开发高品质楼盘,市区新入市住宅地块容积率一般不高于1.8,特殊地块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政策,可降至1.0以下,推动市区改善型、高品质住宅项目的建设;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市区成熟地块进行预申请,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价水平符合市区调控政策、开发企业承诺报价的前提下,可单独定制地块规划条件,单独推进地块上市交易。
此外,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还将开展提前介入、提前指导和提前服务,积极帮助开发企业梳理用地规划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压缩办理时间;常态化提供“交房即发证”,将商品房“交房即发证”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并定期更新台账,实现“交房即发证”闭环管理,为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张亚钊:现在,请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吴从法同志为大家作金融支持政策解读。
吴从法: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近年来,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人民银行总分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金融政策,配合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今年8月,人民银行总行推出房地产金融“政策包”,包括调降首付比、房贷利率下限,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指导商业银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等。相关政策出台后,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迅速传达政策要求,组织全市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执行,内容包括:1.对于贷款购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30%。2.盐城符合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政策,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LPR-50BP(3.7%),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从LPR+60BP调整为LPR+20BP(4.4%)。3.指导金融机构遵循法治化原则,做好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让利首套存量房贷客户。
下一步,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总分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信贷融资渠道稳定,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三大工程指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张亚钊:现在,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成中同志为大家作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解读。
张成中:尊敬的各位嘉宾,下午好!
下面由我介绍一下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实现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消费相关支出,包括购建、翻修、租赁自住住房等。当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时,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缴存额,用于支持家庭住房消费。此外,住房公积金制度另一项重要功能,是向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发放低息政策性住房贷款,帮助家庭实现住房消费需求,缓解长期家庭住房消费压力。
首先,向大家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我中心不断优化购房提取政策,取消提取限制,着力提升缴存人购房支付能力,帮助缴存人实现住房需求。
一是支持购房全额提取。全力支持我市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对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所有缴存人可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提取后个人账户只需保留0.01元,做到“可提尽提”。
二是推行使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由原来的需要先付清首付款取得购房发票和合同,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调整为只需要缴存人与售房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议定书》,就可以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变“报销制”为“预付制”,减轻了购房家庭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三是实行提取贷款政策共享。不“因提限贷”,单位缴存职工在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后,可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影响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补办购房提取业务或者直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让购房人放心用足公积金账户里的每一分钱。
其次,向大家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的提升,资金流动性状况较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力度大,切实提高缴存人的支付能力,支持了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一是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力支持基本住房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2022年4月,结合我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个人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今年3月,根据主城区和县(区)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贷款额度政策,将主城区家庭贷款限额提高至100万元,县(区)家庭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元。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户均约52万元,较好地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
二是支持人才贷款政策。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等部门,加大对驻盐高校毕业生、“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汇盐行动”等青年人、新市民群体购房支持力度,促进各类人才“留盐安居”。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全职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对符合“汇盐行动”条件的优秀高校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3倍、2倍;对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2倍、1.5倍。目前,我市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单人最高可贷2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可贷400万元。
三是加大贷款保障力度。坚持优先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对于低收入家庭或个人,给予保底贷款支持,并将享受保底贷款额度分别由家庭15万元调整至20万元,个人8万元调整至10万元。上浮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万元、10万元。
四是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提高缴存人实际可贷额度,减轻缴存人短期还款压力。
除此之外,我中心进一步优化贷款办理要件和流程,最大程度为缴存人提供方便,提高缴存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推行顺位带押转贷。对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商转公”贷款,推行房产顺位抵押,实现“带押转贷”。借款人无需先行筹措资金还清商贷,解押原房产,就可直接办理“商转公”业务。这一措施切实解决了新市民、青年人等缴存职工筹措资金的困难,降低了“商转公”业务申请的门槛,同时减轻了还贷的压力。
二是支持“带押过户”贷款。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落地实施,支持在卖方未注销原抵押权的情形下,为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度和安全性,降低买卖双方存量房交易成本。
三是开展“法拍房”贷款试点。利用“带押过户”登记服务,开展住房公积金“法拍房”贷款业务试点。与亭湖法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合作银行完成签约,并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法拍房”带押过户贷款。
下一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发掘住房公积金政策潜力,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运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管理手段,打造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链条智能监管的新型住房公积金管理平台,强化运行分析,研判发展趋势,增加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前瞻性,着力提振市场信心,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谢谢大家!
张亚钊:感谢各位的详细解读。房地产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就业、财税收入、居民财富、金融稳定等都具有重要影响。相信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将为稳定市区住房消费、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供有力支持保障。希望记者朋友们持续关心关注,全方位宣传好今天发布会的相关内容以及政策措施和成效,为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解读环节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继续交流。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积极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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