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www.yancheng.gov.cn/col/col12894/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邮编:224005,电话:0515—688007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862条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818条、微信发布1468条、微博发布1576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4件,当年办结91件,结转2023年办理3件。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到位。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预警机制、定期培训等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不断提升。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将官方网站细分为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污染源监管等多个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举办多形式的宣传现场会、现场答复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类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盐城“双微”平台建设,实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采编、第一时间发布,采取多种特效,推送微信、微博新闻、政策类文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4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2 | 2 | 9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2 | 2 | 2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0 | 3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91 | 2 | 9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报送力量不强;二是信息捕捉能力不强;三是信息文字功底薄弱;四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政策法规类文件数量少,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准确把握国家、省、市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抓住“亮点”,在增强信息特色上下功夫。在发现、挖掘、采编、报送信息时,注重打好“特色牌”,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这篇大文章,总结当前工作亮点、特色做法;二是切中需求,在体现信息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贴近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加大反馈力度,真正使信息成为服务的渠道和桥梁,通过信息的发布,使群众了解党委政府的有力举措,最终实现了紧密联系群众的目的;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四是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覆盖面;五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规范,遵守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