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fhcxjsj.ya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邮编:224008,电话:0515-884237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盐城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职责和工作任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事项,以局门户网站等为主阵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014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农房改善、老旧小区整治、城北地区改造、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重大民生实事工程,在各类报纸、期刊、新媒体等平台刊登信息650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办件质量和效率。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9件,2021年结转3件。2022年办结307件,结转下一年5件。已办结申请中,予以公开或者部分公开的117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189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物业管理等方面,申请目的以维权、诉讼为主。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项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做到责任到人。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内部考核的重要指标,调动工作主动性。经常梳理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强化应公开尽公开意识。在局OA系统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用审批流程,增强工作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2022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纠正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981.404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 | 法律服务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6 | 3 | 30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9 | 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 47 | 1 | 4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7 | 2 | 18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七)总计 | 304 | 3 | 30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4 | 1 | 6 | 1 | 0 | 2 | 4 | 7 | 2 | 0 | 1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条例》及相关政策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单位职责解读宣传还不够深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覆盖面还不够充分,社会大众对我局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了解还不够全面,部分申请人前来申请超出我局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的依申请公开数量较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对住建行业政策法规知晓度。同时,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研究,增强局系统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