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cheng.gov.cn)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8190909,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邮编:224005)。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细化公开要求,扎实抓好主动公开,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125篇,全部在签发环节落实公开属性审查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0篇。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按照《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帮扶、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在“中国盐城”官网、“盐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我的盐城”APP上,专题开设疫情防控专栏,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认真总结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做法,向省政府办公厅推荐东台市与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并被采用。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先后举办了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等新闻发布会10场,其中参与组织的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活动获得省网信工作创新奖,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闻发布工作树立了新标杆。
(三)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加强人员配置、理顺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0件,结转上年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还有11件正在处理中。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定时编发典型案例或案件启示,供大家群内参考和讨论,着力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疑难申请的业务指导。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服务功能和办理流程,进一步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力度,及时整改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全力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规范运行。充分利用专业力量,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政民互动等情况进行滚动检查,坚持每天抽查、留言测试、内容检索,基本实现每周一轮次全覆盖检查。紧盯建党节、国庆节、二十大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保障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问题交办、整改销号制度,一旦发现更新不及时、内容不精确等问题,第一时间发放问题交办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实际,及时研究出台《盐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单位,并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督促有关单位抓紧采取措施,尽快查漏补缺,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将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等工作纳入市级部门综合考核、法治政府考核和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通过微信群和电话等方式不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2 |
规范性文件 | 11 | 1 | 8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3 | 5 | 0 | 0 | 1 | 1 | 3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8 | 2 | 0 | 0 | 0 | 0 | 1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00 | 3 | 0 | 0 | 0 | 1 | 10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8 | 0 | 0 | 0 | 1 | 0 | 9 | |||
(七)总计 | 320 | 5 | 0 | 0 | 1 | 1 | 32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2 | 4 | 4 | 0 | 0 | 0 | 4 | 7 | 0 | 0 | 0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的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着“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仅满足于按考核要求的频率更新信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拓展,解读方式较为单一;部分基层单位法治意识不足,导致依申请公开纠错案件仍有发生。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我办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学习把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中。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重点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日常督查等方面多作探索,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动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对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和解释工作,争取让申请人100%满意,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案件。严格细致做好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四大重点领域的集中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情引导。继续关注社会热点,针对重点工作或民生问题精心选题,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0场。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责任主体,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从政策制定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多从群众角度,用群众语言宣传解读政策,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针对文件内容采用文字、图片、新闻发布等多种解读方式。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围绕当前重点工作、民生热点,策划新闻发布会主题,保持发布主题的动态更新,争取更加贴近社会关切。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一规范,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对原创内容偏少、服务功能缺乏的政务新媒体平台继续进行整合,清理关停无力运营的政务新媒体,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大力传播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争取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传播力的特色品牌新媒体。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动各地配强配齐专职人员,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与业务指导,运用微信群、电话等多种途径进行案件会商和业务交流,帮助政务公开工作者充分认清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