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乡村振兴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06 17:0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字体:[ ]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全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盐城市乡村振兴拟表彰的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等100个先进集体、杨勇等198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11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盐城市乡村振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521室(邮编:224000)

电话:0515-88269519,传真:0515-83709519。

盐城市乡村振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盐城市乡村振兴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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