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围绕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企业和服务业项目,突出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构建具有盐城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提出四个方面共17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是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面5条措施,重点围绕“两业”融合、主辅分离、数字平台、扩大投资、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给予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推进集聚园区提质增效方面3条措施,重点围绕集聚园区提档升级、载体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大宗商品储运基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方面6条措施,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做优做强、扩大规模、“小升规”、创新示范、品牌建设、信用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对当年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分时、分档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每个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四是强化产业项目招引方面3条措施,重点围绕总部经济招引、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健康养老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对列入省、市重大、重点项目清单且年度设备、技术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