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我市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列入清理范围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全面审查,其中予以保留文件130件,予以废止文件97件,予以修改文件9件。
二、2014年5月1日前公布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列入公布目录的,原则上予以废止。
附件:1.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0件)
2.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7件)
3.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9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