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同城同待遇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城税务局联合制定的《市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同城同待遇实施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同城同待遇实施意见(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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